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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是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中心环节

2008-03-11 10:51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力电力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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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完善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温家宝说,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等关键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自主研发和国产化。
  本网约请部分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就加大电力工业自主创新力度,促进电力工业转变增长方式发表了真知灼见。

  策划:本网记者 任春
采访:本网记者 任春 谢毅 段贵恒 赵栋 杨雅洁 蒋学林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 周大兵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费圣英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 吴忠泽
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赖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局长 田静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李兴华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丁耀民
周大兵→中央企业担负着自主创新重要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周大兵认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中央企业担负着重要责任。
  今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被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列为全国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下一步将有目标、有方向地引导、研发、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知识产权技术,一是电站自动控制技术要朝着国际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二是风力发电整机研发制造要尽快形成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着力打造大功率、高性能、国产化的第一品牌;三是等离子点火技术研发推广要上台阶,力争引导制定行业标准,加快走向国际市场;四是脱硫脱硝技术要再创新,大力推进脱硫脱硝一体化、海水脱硫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巩固国内领先地位,开拓国际大市场;五是电站空冷技术要形成更强大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能力,尽快引进吸收掌握间接空冷技术,增强空冷市场竞争力;六是生物质发电技术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生物燃料,加强锅炉燃烧技术研究,为增强生物质发电的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费圣英→创新技术保电网平安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费圣英认为,随着大电网的日益庞大和复杂,电网的传统安全控制技术和人工调度手段,在处理局部电网事故时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越发凸现,而由连锁故障、异地多点故障所导致的电网大面积崩溃,会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电网建设必须重视高技术的运用,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实时预警及协调防御系统。
  2007年6月20日9时58分,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一套大停电自动防控系统在江苏电力系统正式投用。11月11日,该项目通过了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验收。
  据介绍,江苏电网安全协调防御系统由2个控制主站、10个控制子站、8个电厂切机执行站和21个切负荷执行站组成,遇有电网紧急情况发生,自动控制系统能够直接切减用电负荷600万千瓦,在控容量相当于江苏电网总容量的25%。与传统的人工调度相比。电网安全协调防御系统的自动化控制,不仅把作出调度决策的参考数据从原来的十几条、几十条,猛增到上万条,而且把调度中心完成一个紧急状况处置的时间从原来的3~5分钟,缩短为0.1秒,电网安全控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都实现了质的飞跃。

      吴忠泽→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科技部党组成员吴忠泽称,阻碍我国高科技、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难题是资金。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足,产品和结构还比较单一,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建立,特别是面向高科技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的投融资需求,不能为风险投资提供充足的退出通道,从而制约了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一方面要实施促进创新企业的金融政策,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金融、证券主管部门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定向私募、收购兼并、转板规则及代办系统与交易所市场连通等机制,探索国家科技计划与股权转让代办系统衔接机制,扩大财政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试点范围;另一方面应扩大股市主板市场,使企业通过证券市场更多地为技术创新融资,还应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更多风险投资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引导资本向创新型企业倾斜。

      赖明→科技投入管理机制要整合
  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提出,当前,我国科技投入管理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往往造成重复立项与支持不足同在、投入不足与浪费低效并存。建议深化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科技投入使用的监督和评估。
  赖明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需要雄厚的科技投入为支撑。他建议,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深化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建立统揽科技全局的宏观协调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同时,鼓励争鸣,促进决策科学。
  此外,还要加强对科技投入使用的监督和评估,以此来提高效益;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机制;确保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建立多层次的监督问责机制。

      田静→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局长田静认为,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人才。
  田静认为,尽管我国已基本完成了人才队伍的代际转移,涌现出一大批创新型人才,但就整体而言,科研队伍在创新的素质、结构和能力上仍然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田静举例说,在科技人才的管理中计划经济思维仍占主导地位,一些部门、地区制定的人才激励政策缺乏协调和衔接,名目繁多的“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助长了科技人才的浮躁心理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攀比;各类检查和评估过于频繁,牵扯了科技人才的大量精力;等等。而与此同时,在科技人才的社会养老、创业环境、子女教育等方面,却缺少实实在在的措施。
  田静建议,应对各种“人才工程”、“人才计划”进行清理,坚决制止造成人才恶性竞争;减少除国家奖励之外的各种政府奖励,鼓励学会、协会设立社会性的奖项,逐步走向“学术成就由同行认可、应用成果由市场认可”;改革完善技术岗位分级制度,强化岗位的动态、需求属性,弱化其职称与功利属性等等,让科研人员集中精力搞科研。

      李兴华→建立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李兴华提出建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应该适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为自主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确立自主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的地位。
  李兴华介绍,世界上的主要创新型国家都非常重视自主创新法律。
  李兴华代表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虽然已经制定了《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但结合国内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法律体系还远没有形成。科技自主创新是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的核心载体,但创新型国家的建立还包括行政管理、教育理念、体制机制等多重关联内容。着眼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只是自主创新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形成系统的中国特色自主创新法律体系,还需要在教育、金融、贸易、环保等方面充分体现自主创新的要求。
  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法律体系,李兴华代表提议,可以从建立一个较低层次的自主创新法律体系入手,采取国务院制定相关行政法规的形式,经过实践逐步加以完善,最后提升为人大立法。

      丁耀民→自主创新不是自我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丁耀民认为,自主创新应该坚持开放模式。
  丁耀民表示,自主创新不是自我创新,不是什么都自己做,而是要建立在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之上。要把握好自主创新与模仿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关系。自主创新与模仿创新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补的、相得益彰的。
  丁耀民谈到,从工业化实践来看,引进消化创新是工业后进国家缩小同发达国家差距的一条捷径。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时,要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要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实现再创新和自主制造;通过与国外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企业合作,广泛开展联合设计、联合制造,逐步实现自主制造的目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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