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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优化供用电秩序 构建“平安电力”

2008-03-14 14:48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力供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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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供用电秩序构建“平安电力
湖北省加强电力警务室建设
本网讯记者熊威通讯员周运华报道记者3月14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与电力企业工作联动机制,有效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偷窃电能、非法阻碍电力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活动,湖北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警务室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立电力警务室,是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坚决遏制各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迫切需要,是强化警企协调配合、提高社会治安防范、管理和打击效能的有效办法,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的具体体现,对于有效整合相关资源,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涉电违法犯罪,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供用电治安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进一步明确电力警务室七项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基层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护线、护电的联动、联防、联管活动,推进电力设施安全防控网络建设。二是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涉电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三是参与查处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妨害电力设施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协调并参与查处破坏电力设施的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对电力生产、调度、配送等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线路、重要的施工现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消除有可能诱发各种涉电案件和事故的不利因素。五是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力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六是依法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加强内部保卫组织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推动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七是完成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各种阶段性、专项性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要求,要通过建立警务联勤工作机制、警务保障工作机制、警务协调工作机制、警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警务监督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地推进电力警务室建设的发展。对警务室民警工作实行电力企业评议与公安机关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评议和考核情况作为民警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据介绍,省公安厅在省电力公司设立电力警务联络处。各市(州)电力警务警务室2008年6月底前、县(市)电力警务室2008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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