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黄代放:强化用电安全应急体系

2008-03-19 14:0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安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访全国政协委员黄代放
       ■本网记者 井然报道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主席、江西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就关于强化用电安全应急体系的建议与媒体记者进行交流。
  黄代放说,在人们对电力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的今天,电力安全已经不单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质量,更关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今年南方的雨雪冰冻灾害,就让人们更加意识到这一点。
  “且不议受灾区域电网的脆弱是因何而生,但必须重视当电网不能供电的时候,我们的对策是什么。”黄代放说,“电网供电除遭受天灾影响外,还可能会遭受战争威胁。这次冰雪灾害提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美国为应对电网停电,不但要求重要设施配置第二电源(备用电源),而且以财产税抵扣等形式鼓励家庭购置第二电源。”针对我国用电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黄代放建议如下:

  修订现有设计规范并严格执行,重要设施强制配置第二电源。现有规范对第二电源未作定义,且对应急电源定义范围过大,基本上是基于电网供电,不具备电网停电备用或应急要求。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现有国家设施、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用电负荷进行分类,高楼、医院、电信、铁路等对用电有特别要求的重要负荷应强制配置同等功率的第二电源,甚至第三电源(应急电源即发电车),保障设施在电网电源不能供电时仍可安全运行。
  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保障居民用电安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修订相关设计规范,强制新建住宅区配置同等功率第二电源;同时出台鼓励、支持政策,使既有住宅区也能配置第二电源。这样,在城市电网电源不能供电时,居民生活秩序也能迅速恢复正常。

  鼓励、引导单位自备第二电源,建立用电应急系统。地方政府应鼓励、引导工业生产单位、农业养殖加工单位和商业经营单位,积极自备能满足基本用电负荷功率要求的第二电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设立国家应急电源储备和救援体系,防止重要设施和重大活动因停电造成社会不稳定。基于用电安全应急需要,国家可在各大城市将应急电源列入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或与消防体系相结合,列入应急设备采购,以满足紧急救援的需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