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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龙热电:控股股东在敏感期出售所持公司股份

2008-06-20 09:37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关键词:富龙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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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期间,富龙热电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出售公司股份6,286,086股;其中2007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售756,593股,200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期间共出售5,529,493股。2007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此次减持行为违反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前十日内不得出售解除限售的股份的相关规定。(按此查看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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