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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龙热电:少计提埋下大隐患

2008-06-20 09:37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关键词:富龙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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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间,富龙热电(000426)主业在热电与地产间不断游移,导致业绩大幅下滑,这还是在其对公路资产少计提折旧之后!按现有计提折旧政策,富龙热电大约需要120年才能折完,而实际上,其公路资产最多只能经营30年。在折旧政策更为“激进”之后,富龙热电的业绩势必更大幅下滑。  时至年末,富龙热电(000426)连发了两个公告。2007年12月21日,富龙热电公告称,2007年年度净利润将同比大幅下降50-80;12月22日,富龙热电再发公告称,公司收购煤炭资源一事无法按期完成,采矿权过户时间将被延长。从公告内容分析,其最终取得采矿权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采矿权或成泡影  从2003年开始,富龙热电进行了一系列莫名其妙的重组。  富龙热电原本主营热电业务,2003年以“收费价格提升空间小,企业增长速度过慢”为由,置出了大部分热电资产,置入了房地产类资产。随后的2004年和2005年,富龙热电又以房产项目“盈利前景不明朗,市场行情难以把握,存在着巨大的经营风险”为由,置出了大部分房地产资产,收回了当初置换出去的部分热电资产。  之后,虽然富龙热电董事会制定了“集中精力做大做强热电主导产业,收缩整合辅助性非主导产业”的发展战略,但2005和2006年,在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富龙热电又开始斥巨资收购土地。  2005年年初,富龙热电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仅431.61万元,而截至2007年6月30日,其土地使用权已经高达4.73亿元。据富龙热电称,增加土地储备,是为了打造和培育区域性房地产产业。  数年间,富龙热电主业在热电与地产间不断徘徊。这种主业朝三暮四的做法最终导致富龙热电业绩大幅下滑。表面上看,从2003年至2006年,富龙热电业绩一直保持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其净利润分别为-3528.21万元、-5815.70万元、-7063.44万元和-5288.05万元,公司主业实际上已经连续四年巨亏。  在业绩不景气的情况下,2006年年末,富龙热电公告称拟出资约1.8亿元至2.4亿元收购赤峰市元宝山国资公司所属的煤炭矿业权。  该矿区面积为11.15平方公里,矿资源储量为5100万吨,此举被视为可以提升富龙热电业绩的救命稻草,然而在支付了6000万元预付款之后,富龙热电却迟迟没有得到采矿权,继采矿权过户时间从2007年6月30日延期到2007年12月20日之后,2007年12月22日,富龙热电再次公告称采矿权的过户时间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  据富龙热电公告,采矿权不能按时过户,是因为国家政策导致元宝山国资公司无法取得上述煤炭采矿权;而元宝山国资公司无法取得上述煤炭采矿权的原因,是上述采矿权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平庄煤田,根据国土资源局等九部委的“一个矿区只设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一矿多开”等精神,上述采矿权应归属于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按此分析,富龙热电最终取得上述采矿权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若不能够取得煤炭资源,富龙热电仅仅凭借热电主业很难扭转公司目前的颓势。  少计提埋下大隐患  更令人担忧的是,富龙热电近年来斥巨资投入的公路产业,很可能会令其本不景气的业绩雪上加霜。目前,富龙热电共经营两条公路,分别为赤峰至锦山段公路和锦山至茅荆坝段公路,两条公路相互连接,均为赤峰至承德公路中的一段。  据富龙热电2002年5月29日公告显示,锦山至茅荆坝一级公路项目预算总造价为6.77亿元,采用BOT经营模式,经营期限30年。富龙热电20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7月1日的公告显示,其出资8500万元收购了赤峰至锦山段公路全部资产,之后又对该公路进行了扩建,项目总投资4.16亿元,采用BOT经营模式,经营期限30年。  2003年,锦山至茅荆坝公路全线通车运营,2004年,赤峰至锦山段公路全线通车运营。富龙热电2001年年报中称,锦山至茅荆坝公路项目30年经营期内可累计实现净利润约21亿元,但实际情况却是,在增加赤峰市至锦山段公路的情况下,2005年,富龙热电的公路业务收入仅为2501万元,净利润亏损1998万元;2006年富龙热电的公路业务实现收入3163万元,净利润亏损1389万元;2007年上半年富龙热电的公路业务收入仍仅有1713.87万元,按这样的收入推算,其净利润依旧是亏损。  不仅仅盈利能力较预期相差甚远,富龙热电对两条公路的总投资额大约为11.78亿元,公路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但截至2007年6月30日,富龙热电固定资产中的公路原值仅为7.81亿元,与11.78亿元相差近4亿元。究竟是富龙热电减少了投资,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这种巨大差异,并不见公司说明。  而对于这7.81亿元公路资产的折旧,富龙热电的做法也存在着一定问题。目前,公路公司通常采用两种折旧方法——车流量法(工作量法)与直线折旧法,富龙热电对公路资产采取的折旧方法是车流量法。虽然按车流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不违背相关会计准则,但对于富龙热电而言,这种计提折旧的方法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截至2005年年末,富龙热电道路原值7.85亿元,当年计提折旧639.01万元;截至2006年年末,固定资产中的道路原值7.81亿元,当年仍计提折旧639.01万元,折旧率仅为0.8。若按这样的折旧率计算,大约需要120年以上才能折旧完毕,而受BOT(建设租赁经营)模式约束,公路及附属设施在公路收费期限届满须无偿交还国家。而富龙热电两条公路的经营期限为30年,因此其折旧期限不会超过30年。  一般而言,公路建成通车后,运营初期车流量与通行费较低,之后呈上升趋势。因此在运营初期,如果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折旧,因车流量还未达到预期的流量,所需付出的摊销额就较小,可以保证一定盈利水平。但未来若车流量不能有效增加,一旦折旧速度加快,势必会对业绩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公司出现大额亏损。  实际情况是,在富龙热电两条公路全线运营后,其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的公路收入分别仅为2501万元、3163万元和1713.87万元,虽然有所增长,但增长缓慢。根据富龙热电2002年5月29日公告的车流量预测,锦山至茅荆坝一级公路2005年收入可达7659.5万元。但实际情况是,2007年上半年其公路业务收入仅有1713.87万元,同时,这1713.87万元收入还是锦山至茅荆坝公路及赤峰市至锦山段公路两条公路的收入,并非只是锦山至茅荆坝一条公路的收入。  虽然目前富龙热电可以通过少计提公路资产折旧的方法提升业绩,但30年的折旧期限是不会改变的,锦山至茅荆坝段公路与赤峰市至锦山段公路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投入使用,距今分别为4年和3年,但车流量仅有预期的20左右,且近两年增长速度缓慢,未来折旧速度一旦加快,富龙热电的业绩将堪忧。  而且,我们发现,富龙热电少计提折旧不仅仅只体现在公路资产上。截至2007年6月30日,富龙热电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和通用设备的原值分别为3.72亿元和3.09亿元,而其2007年上半年仅计提折旧323.55万元和161.45万元,折旧率仅有0.87和0.52,远远低于正常的折旧要求。  富龙热电通过少计提折旧的方式暂时粉饰了业绩,但是隐患也已悄悄埋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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