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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劳动合同法》实施促社保基金大幅增收

2008-10-14 13:18来源:电网新闻网关键词:社保基金青岛劳动合同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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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0月8日电(记者邓卫华)《劳动合同法》实施半年多年,青岛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劳动合同法》在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出来。
  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青岛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148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2.31万人;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也分别比上年净增了17.28万人、13万人、22.51万人、19.12万人。
  《劳动合同法》将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强了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约束力。截至今年8月底,青岛市共征缴企业各项保险基金47.44亿元,同比增长了25.2。
  与此同时,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今年前8个月,青岛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898件,同比增长了141.65;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立案3989件,同比增长了30。
  目前,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青岛市共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4763万元,为职工讨回工资和补偿金4103万元;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6.22万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398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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