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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监办印发《江苏省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09-04-17 09:57来源:南京电监办  关键词:南京电监办电力业务江苏省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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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电监办面向全省印发了《江苏省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南京电监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实现对发、供电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更好地维护全省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资质〔2008〕5号)的规定和要求,南京电监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了发、供电企业的意见,制定出台了该《办法》。

  《江苏省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变更和报备、自检和检查以及对违规企业的罚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初步建立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续监管的体系,为探索建立以许可证为载体的许可监管平台奠定基础。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提高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效能,同时有利于监管机构及时全面地掌握发、供电企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许可证的后续监管。该《办法》力求可操作性,切实体现许可证的准入控制功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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