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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局加大对电力企业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2009-04-21 10:24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关键词:电力企业排污费内蒙古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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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作为SO2总量减排工作重点的电力企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率、确保燃煤质量将是内蒙古能否完成减排任务的关键。同时,电力企业排污费的征收作为SO2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也成为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2009年金融危机仍将持续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电力企业完成减排任务和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难度都将有所增加。为了督促电力企业全面完成减排任务和依法、及时、足额缴纳2009年度排污费,内蒙古环保局将强化对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的监管,开展对全区重点燃煤企业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督促部门发电企业在年底以前安装完成脱硫设施并达标排放,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各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及发电用煤情况,坚决杜绝使用高硫煤,以保证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检查中如发现偷排或者瞒报减排数据的,将按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同时,针对由经济滑坡、煤价高、发电负荷低、企业亏损、企业领导对环境保护政策认识不足、消极拒缴等原因而导致的欠缴2008年排污费的现象,内蒙古环保局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要求欠缴企业尽快将所欠排污费缴清,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缴纳,内蒙古环保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以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记者:段晓琳:通讯员:周凯):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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