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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新染物排放标准 高于国标要求

2009-06-12 09:45来源:互联网关键词:电力风电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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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11日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对火电厂的主要排放物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收严。以燃煤电厂为例,实施新《标准》后,第1时段和第2时段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国标的1200mg/m3收严到400mg/m3,而对于第3时段新建电厂的排放限值更是严格到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也分别收严到800mg/m3、450mg/m3、200mg/m3;新建电厂的烟尘排放量由国标的50mg/m3收严至30mg/m3。

  据广东省环保局标准编制组负责人王林介绍,火电厂排放物是二氧化硫污染的主要来源,广东省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约占总排放量的60%。然而,过去执行的国标(GB3223-2003)的有关指标则较为宽松。若按此标准,即使广东所有火电厂均达标排放,也无法满足国家要求达到的2010年火电厂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

  新《标准》实施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王林说,新的排放限值标准基于可操作性考量,标准出台后并不会出现大规模电厂不达标问题。不过,新《标准》实际上是要求新建电厂必须安装高效烟气脱硫装置、脱氮设备以及布袋除尘装置。这很显然会不同程度地提高部分电厂的生产成本。以脱硫为例,每千瓦时需增加两分钱的成本。不过,对此国家有相应的电价补贴政策,目前实施的补贴标准为0.015元每千瓦时。所以说,对电厂在经济上的影响不是特别严重。

  新《标准》将不同时期建设的火电厂分为3个时段:1996年12月31日前为第1时段;1997年1月1日至新《标准》实施之日前为第2时段;新《标准》实施之日起为第3时段。对于第1时段和第2时段的电厂,新《标准》延至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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