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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发电范围不低于57%省份或上调电价

2010-10-12 11:46来源:南海网关键词:煤炭发电上调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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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考虑到原有上网电价过低的历史原因和煤价上涨的市场因素,国家发改委拟于近期出台部分省份上网电价的上调方案,最快有望10月份实施,上调幅度为1.5-2.5分/度,各省不尽相同。

记者获悉,遴选上网电价上调省份的技术标准已经初步确定,具体为:该省使用煤炭发电的范围不小于57%(水电充裕的省份则不小于51%),电厂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超过5000,且该省超过70%的燃煤电厂都处于亏损状态。按照这个标准,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和海南在内的七省上网电价有望上调。花旗银行近日也发布报告表示,国家发改委于14日与五大电力集团代表会面,就上调上述七个省份的上网电价方案征询意见。

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由于个别省份和各电力集团近段时间纷纷向发改委反映煤电倒挂厉害,火电厂亏损严重,才促使国家发改委酝酿这一个区域电价调整方案。方案待调整的七个省中,大部分省份由于历史原因,上网电价定价一直偏低,比如,山西省内的火电厂一直是亏损的重灾区。据了解,山西火电厂的上网电价原是按“低煤价、低电价”模式核定的,后来由于电煤价格放开,省内外煤价格拉平,这使得山西发电企业陷入“高煤价、低电价”的困境。

因此,在遴选标准上主要考虑火力发电的比例以及火电厂利润情况。同时,利用小时是否达到5000也是重要考虑因素,“以确保这些省份火电厂的亏损不是由于市场竞争所形成的,确实是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太快造成的。”一位监管部门官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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