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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费:不堪重负?

2010-11-17 11:19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煤炭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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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煤炭资源税草案年底出台,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拟定3%-5%。如果税改施行首先可能带来煤矿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对目前煤价不断攀升的煤矿企业来说,是否可以自行消化上升的成本?陷入亏损泥沼的电力行业对此会做何反应?在目前通胀压力高居不下的经济背景下,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否正当其时?

想法没错,时机不宜

到1994年元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将按照矿产品销售量征税,即“从量计征”:煤矿资源税为0.3-5元/吨。2004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文,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山西、内蒙古、青海等省(自治区)的煤炭资源税额一律调整为每吨3.2元。

从量计征实行多年,其优点是便于执行,但是随着经济形势和煤炭行业的发展变化、政府对节能减排的重视,从量计征的缺点日益明显:这种征税方式无法体现资源价格波动,也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

“那时煤才百八十元一吨,现在煤价翻了几番,从量计征已经不能适应需要。煤炭资源税早该改革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对本报记者表示,早在2008年之前,我国就对部分资源性产品进行了资源税改革,部分资源性产品税率涨幅高达16倍,之后因为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资源税改革才暂时搁浅。

据刘桓介绍,我国以前曾经酝酿像石油行业一样对煤矿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但是煤和石油不一样,民营煤矿很多,征收有困难。而且后来煤碳价格逐渐开放,慢慢市场化了。这个想法也就搁置了。”

刘桓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支持者,但是在谈到改革的时机时,他认为现在并不是时候。“这个问题探讨很久了,一直没有推行,就是因为会引起连锁反应。现在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引发煤价上涨、通胀。煤炭资源税调整,在煤价走低的时候更合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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