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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02-16 10:15来源:新华日报关键词:江苏电力监管工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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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电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坚持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电力安全运行,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江苏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篇:强化科学监管,江苏电力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0年,江苏电力工业保持高位运行,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8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发电量34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3%;统调最高用电负荷6034万千瓦,同比增长15.4%。电力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电力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00.84亿元,新增发电装机容量864.8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新增51.77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5214公里、变电容量4411万千伏安。截至2010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470万千瓦,列全国第二位。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电力经营形势总体良好。电力工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较好地满足了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的用电需求,有效地支撑了江苏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江苏电监办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在安全监管、节能减排、电力市场建设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突出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10年,江苏电力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人身事故、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全厂停电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主要安全指标好于去年,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和世博保电等工作任务。全省电力人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不凡业绩。

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省各电力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7121项,其中一般隐患7117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6%;排查重大隐患4项,投入重大隐患治理资金8528万元,全部得到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演讲比赛、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全面开展世博保电工作。圆满完成“世博保电”护城河工程。参加省政府成立的江苏省“世博会”保电协调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江苏省人民政府“世博会”保电工作方案》。对500kV政平换流站等4家世博保电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形成《世博会保电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重要保电线路的危险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对64处影响保电线路的危险源工程下发《江苏省世博会保电通知单》,确保在重要保电日施工安全万无一失。加强世博保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世博会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

不断深化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建设江苏电力监管综合应急管理平台,提高应急技术和管理水平。利用12398应急短信平台,及时向电力企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有效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基层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培训,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和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重要用户应急电源配置管理,会同省经信委、安监局联合印发《江苏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实施办法》,推动重要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安全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江苏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电力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220千伏南徐输变电工程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各类问题57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会同省住建厅对全省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全省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完善《江苏省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检查大纲》,对全省46家主力发电企业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技术监督现场抽查,形成技术监督检查报告,促进全省发电企业安全运行水平的提高。制定《江苏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专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热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工作。对非统调发电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突出节能减排监管,促进电力发展方式转变

江苏电监办切实履行电力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积极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2010年,江苏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发电稳步增长,发电权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提升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燃煤机组脱硝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就加强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并率先将南京热电厂、彭城电厂等共计1276万千瓦机组纳入脱硝在线监控。进一步拓展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水平。2010年全省新投产发电机组全部接入在线监控系统,2010年投运率、脱硫效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97.9%、93.4%、129.97mg/m3。脱硫监控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脱硫数据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对2009年部分脱硫未达标的企业扣减脱硫电价补贴3909万元。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定江苏省135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硫电价考核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电力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

优化节能发电调度和发电权交易方式。会同省经信委出台《2010年江苏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节能经济、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发电权交易监管,促进发电权交易竞争方式更加公开透明,交易平台更加公平规范。2010年,全省共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302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6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万吨。

加大落实差别电价工作力度。会同省有关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并对省内高耗能企业执行优惠电价和差别电价的情况进行排查,对超能源消耗定额的25家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有效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扩张。

严把节能减排市场准入关口。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和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已完成治理的企业及时做好许可变更工作,对环保验收、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认定等许可证备注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发电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突出电力市场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编制《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首批15家电力用户与12家发电企业洽谈签订了18笔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32亿千瓦时。该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已正式上报国家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审批。

提高电力监测预警工作水平。完善电力企业持续经营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电煤价格变动对燃煤电厂经营的影响,跟踪研究江苏电力供需情况,定期编发江苏电力供需情况旬报和电力供需月度监测报告,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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