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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保障措施

2011-07-10 12:43来源:《电气中国》关键词:国家能源局迎峰度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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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排,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对于巩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对于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2011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拟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努力增加电力供应。电力企业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多发多供。火电厂要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支出,降低度电煤耗和财务费用,积极采购电煤,全力避免缺煤停机和非计划停运;水电厂要加强来水预测,在确保防汛和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多发电,避免弃水。电网企业要科学制定和灵活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统筹安排机组和线路检修,强化统一调度,加强厂网沟通,组织好跨区、跨省输电,提高常态下资源合理配置和紧急状态下相互支援能力。

为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在今年用电高峰期间,有更多的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投产运行。

第二,增加煤炭有效供给,满足发电需要。各产煤省要加快资源整合进度,力争在迎峰度夏期间投入更多生产能力。各地要及时掌握电煤供应动态,督促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有效供给,优先生产和供应电煤;对本地区煤炭流通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自行出台的各类煤炭收费;取缔限制煤炭出省(区)等干扰正常运销秩序的各种不合理做法。铁路部门要进一步挖掘运输潜力,优化运输结构,加大对电煤特别是供应紧张地区的运输倾斜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电煤运输指导,落实好运力,缩短在途、在港时间,提高运输效率。煤炭产运需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认真履行电煤合同,提高兑现率。有关方面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把稳定煤价特别是电煤价格作为今年价格监管的重点内容,维持电煤价格基本稳定。

第三,强化需求侧管理,推进节能减排。在迎峰度夏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调整经济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推进节能减排的要求;各地要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规定,科学编制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

一要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节能减排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的治本之策。各地要进一步利用当前市场形成的倒逼机制,搞好需求侧管理,合理配置电能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二要切实保障重点用电需求。电力供应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任何时候都要把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予以保障。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电网企业要立足今年的供需形势,明确保障范围,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市县两级要切实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一般用电和重点用电之间的关系,绝不允许与民争电;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鼓励新闻媒体、社区群众进行监督,把保障老百姓生活用电落到实处。

三要真正把不合理用电限下来。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完善预警发布制度,提前做好错避峰预警;充分发挥峰谷、丰枯、尖峰等需求侧电价的积极作用,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电;综合运用错峰、避峰措施,注重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电能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作用,平衡供应缺口,避免不必要的拉闸限电;在缺口缩小时,应及时释放用电负荷,做到快下快上,减少限电损失。同时,要加强方案执行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四,完善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各有关方面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强化电力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的衔接,加强演练;督促重点用电单位配备保安电源,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在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地质灾害预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落实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制,确保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措施有效。

第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迎峰度夏期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加强发电、输电、供电、供煤等关键环节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好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适时组织对跨区跨省送电、有序用电方案执行、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做法。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也要主动会同有关方面,全面加强对天气、来水、存煤、供气等影响电力生产供应因素的实时监测,充分运用厂网协调例会等平台进行沟通会商。做好综合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电力企业提高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利用小时,多发多供水电、风电;严格发电运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对借故少发电或不发电的做法,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第六,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地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引导社会正确认识能源供需形势;大力宣传“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各地区和各部门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于违反有序用电方案、擅自拉限居民生活用电、干扰正常供用电秩序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第七,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需要着眼长远,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做好科学规划,深化相关改革,全面提高供应保障能力。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研究能源发展战略,抓紧编制“十二五”能源规划、产业政策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及分解落实机制,包括煤炭规划、电力规划、电网规划和煤炭、电力产业政策等,明确未来五年我国能源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增加煤炭生产,优先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适度布局大型煤电基地,同步发展电网设施和煤炭运输能力,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研究和推进煤炭、电力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为能源工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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