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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限价令:权宜之计or治本之策

2012-01-05 14:59来源:科学时报关键词:电煤电价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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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0日、12日14日,时隔两周,国家发改委连发两条通知:《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这是送给电企最好的新年礼物。

此前,国家发改委宣布,从2011年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

“每千瓦时调高0.26元,可为火电企业增加600亿~700亿元年收入,可弥补因电煤成本提高造成的亏损。”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迫不得已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对电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电煤限价令其实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但是实属无奈之举。”林伯强分析道。

国家电监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尖锐地指出:“两个通知的出台看上去很好。实际上,政府在市场面前节节败退。每年都是这样瞎对付!话说回来,这虽然不是什么正招,更谈不上治本之策,但至少不是南辕北辙吧。”

林伯强分析说,限价令颁布后,可能会有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毕竟800元/吨和550元/吨的差距太大了,不排除有些煤企少卖合同电煤,多卖市场电煤”。

刚从重庆出差回来的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作棠对《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说,重庆的煤价要降30~50元,至少2012年不会涨价。“因为房价下跌的关系,钢铁、化工、铸造等工业耗煤大户的煤耗都在下降,而产能却在上升。”

粗略估算,2010年全国发电用煤约17亿吨,其中30%为重点合同煤,价格低于市场煤每吨100~300元。据此测算,与市场煤相比,重点合同煤至少有500亿元的价值流失。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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