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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艰难重启

2012-02-15 09:48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江苏直购电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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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多时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终于有了新消息。

近日,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文,同意在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等8家电力用户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将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虽然2010年发改委已公布批复在浙江、江苏、重庆和内蒙古试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输配电交易,但其后直购电试点一直处于“悬空”状态。而今,江苏终于成为在上述地区2010年后唯一破冰进行试点的省份,也是继辽宁、广东、福建、吉林、安徽之后第六个获准直接进行电力交易试点的省份。

每度电价低0.1元左右

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用户之间直接交易,电网只收取特定的输配电费的电力交易方式。实行直购电后,企业的用电成本由4项组成:销售电价、输配电价、线损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后3项核定后是固定不变的。” 江苏省电监办市场价财处处长季刚勇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

据了解,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已经一次性批复核定了浙江、江苏、重庆三省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其中,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为每千瓦时0.129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109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9元。

“销售电价的回旋余地较大,目前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正在协商,我们之前初步商定的销售电价在0.45-0.465元之间。”季刚勇说,“此外,我们也将电价浮动写入了交易规则,简单地说,就是煤价涨时,电价也涨,反之亦然。”

本报记者看到,国家电监会批复江苏省的直购电量共为13.16亿千瓦时,相关用电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此次协商的直购电量占到各家企业年用电量的80%左右。

以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为例,其合作方南京热电厂直购电的销售电价约为0.49元∕千瓦时,加上“过路费”、线损费、政府性基金,综合电价约为0.6元∕千瓦时。而用电网公司的供电,南高齿的用电成本约为0.72元∕千瓦时。算下来,南高齿每度电将节省0.12元的费用,这比之前在辽宁省试点时抚顺铝业得到的9分钱的优惠幅度还大。

“这对于发电企业和用户而言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季刚勇表示。

走出“高耗能”阴影?

直购电被公认为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举措之一,然而近年来,因有其变相成为支持高耗能产业“优惠电价”的担忧,已被相关部委叫停多次。

2009年10月,抚顺铝业获批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公司进行直购电试点,四万亿拉动内需计划启动后,高耗能产业迅猛发展,节能减排形势渐紧,2010年5月之后有关铝业的直购电试点再也没有获批;而试点效果最好的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也在正式运行三个月后,在全国性节能减排风暴中被叫停。

面对此种情况,国家电监会提出的新思路是,选择在高新技术比重较大以及其他条件具备的地区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我们的试点电厂都是高效节能大机组,用户都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能源、新材料企业。” 季刚勇说,“虽然有很多高耗能企业找我们做工作,但我们一个也没让上。”

正因为此,江苏也就成为了相关部委印象中较符合国家定位的试点地区之一。然而准入条件限定之后,也带来了直购电量占用电总量比重过小的后果。

以此次江苏为例,13.16亿千瓦时的直购电量只占去年江苏用电总量的0.3%、工业用电量的0.38%。而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试运行期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为129.1亿度,占市场交易电量的57.3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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