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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为开征煤炭税铺路

2012-02-27 09:51来源:中国联合商报关键词:火电企业煤炭天然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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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上调铁矿石、锡矿、钼矿、菱镁矿、滑石和硼矿六种矿产资源的适用税率标准,并且新的税率标准已从2月1日开始实施。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几种矿产资源税的上调很可能为以后可能开征的煤炭税提前铺路预热。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告诉记者,开征煤炭税在目前情况看依然困难重重,是否把其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仍是当下资源税改革最大的争论点。

为开征煤炭税铺路

针对本次六种矿产资源的适用税率标准调整,分析人士指出,主要是为煤炭税的开征预热铺路。目前资源税改革进入关键性阶段,煤炭是否纳入征收范围是争论的焦点。

数据显示,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到了70%,煤炭发电提供了80%的电量,是确保我国能源供应和电力供应最重要的能源资源。刘毅军表示,未来资源税改革的目标就是实现按价计征,并且进一步扩大覆盖的范围,本次税率的调整有利于为今后煤炭税的开征铺路。

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指出,由于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主要涉及相关利益集团的诉求以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成问题,导致煤炭税迟迟未能开征。

目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金属类矿产(主要是稀有金属)、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等,计征方式主要是从量计征。

2010年6月,新疆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原油和天然气资源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资源税。2010年12月1日,我国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煤炭的资源税改革一定会实行,但是短期内不会出台。”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安海轩认为,不合理的煤电价格机制导致煤炭企业利润较高而火电企业亏损严重,一旦对煤炭实施“从价计征”的资源税改革,势必导致煤价上涨,火电企业亏损进一步增加,电力产业受到较大影响。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通胀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易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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