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风电风电运维评论正文

苦练“内功” 创新发展破风电瓶颈

2012-03-07 09:48来源:百方网关键词:风电风电产业风电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整个上游盈利空间枯竭,接下来的20年,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上帝。”中航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兆民在2月27日开幕的“2012年天津风电产业创新论坛”上想对业主说的话引起了全场一阵自发的掌声。

2011年,全球经济增长疲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剧,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出现回落;国家能源局上收地方政府的风电场建设审批权,导致风电新开工项目建设放缓,同时,建设资金紧张、风电上网难,企业产能严重过剩,价格竞争激烈。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令连续多年高速发展的中国风电产业迅速步入“严冬期”,风电制造企业更是首当其冲。

国内风电产业如何突破“冰封”期?围绕当下遭遇的产业挑战,依靠技术创新,尽快打造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或是中国风电企业的必由之路。

体制机制创新推动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以作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风电产业协调发展的一个解决方案。

谈到配额制的设计思路时,他介绍,配额指标的确定应与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宏观目标相协调,确保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电产业均衡规模化发展,按照综合考虑“消纳责任、消纳能力、发展潜力、电网布局”的原则区别对待,同时对于已形成互联电网、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的省(区、市)承担同等的配额指标。

任东明介绍说,配额义务承担主体应是以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以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将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责任主体。

在配额考核与监督方面,任东明说,应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量计入各省(区、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另外,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需会同监察、统计、审计等部门,以及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机构针对各省(区、市)、各电网企业、主要电力投资企业配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任东明表示,通过对各个省市地区总电力消费、电网企业总收购电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立配额指标,从而达到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展目标,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发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的目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风电查看更多>风电产业查看更多>风电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