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风电风电运维评论正文

风电、太阳能需要单独立法

2012-03-28 09:52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风电风电设备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问:我们了解到您在两会期间的议案是建议风能和太阳能要单独建立法规,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王计: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反复研究,发现它确实在宏观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涉及到具体实施层面上发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现在的法律、法规没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这次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制止太阳能、风电盲目扩张”,他用到“制止”两个字,说明国务院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了。这件事情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这和我们在市场开发过程中的体会不谋而合。我们发现风能、太阳能的开发程序、透明机制、法定程序上都存在缺陷。在国家大力开发新能源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就应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进行法律上的规范,让参与的企业、有意向的投资人和参与开发的贡献人都做到有法可依。

现在的情况是一个地方一个政策,都根据地方的发展需要,甚至为了短期的GDP和招商引资指标,把风能资源这种惠及子孙后代的重要资源和当前的业绩捆在一起,因此带来很多问题,如开发不科学、设置的门槛不合理、设定的程序不透明以及整个参与过程出现很多不公平现象。

问:您说的不公平现象,能举个例子吗?

王计:比如一个地区根据测试有20万千瓦的风能资源,国家也批准了。地方上就会将风能资源变为招商资源,当做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的手段,要求所有意欲参与开发的制造企业都要在当地建厂,要求甲投10个亿,乙投5个亿,丙投8个亿。地方招商引资也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例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或优惠等等,最后的结果是,20万千瓦的风电场开发出来了,同时遗留了一大批没有订单可做的企业,导致大量的农田被占用、大量的工厂被闲置、大量的投资被浪费、工作人员就业之后再失业。如果每一个有风能资源的地方都这么做,中国要建多少风电设备制造企业?配套多少制造资源?将来这些制造能力往哪里去?当地政府只在其任期内负责,甚至有的人任期都没到,谈完了人就走了,新来的人有新思维。这种没有法规约束的人为操纵太严重了,使国家很多宝贵资源错过了发展机会。风电是这样,太阳能也是这样。

正好总理报告的这句话和我们的市场感觉呼应上了,国务院的明确态度与我们在市场上遇到的问题和寻求的期待是一样的。

问:现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已成必然趋势,您能否谈谈中国企业在这方面还将面临哪些挑战?

王计:其实我还提了一个修改标准化法的建议。现有的标准化法已经好几十年了,现在的中国,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还是提升创新能力,标准的作用举足轻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风电查看更多>风电设备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