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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和国电未批先建20万元罚款被指“太弱”

2012-05-30 09:03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中石油国电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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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环保部开出两份20万元罚单,处罚对象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

未批先建屡禁不止

环保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石油和国电此次受罚原因均为未批先建。处罚决定书称,中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国电谏壁发电厂的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环保部责令两单位停止建设,并分别罚款20万元。

资料显示,中石油投资建设的“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北起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南止于贵州省贵阳市,与中缅天然气管道相接。联络线干线全长约1598公里,管道沿线途经宁夏、甘肃、陕西、四川、重庆、贵州5省区,44县区。

国电谏壁发电厂位于江苏省镇江港谏壁港区,始建于1959年,是我国自行设计、自行安装、自我完善的特大型火力发电厂。记者从《国电谏壁发电厂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中(以下简称国电环评报告书)看到,发电厂拟在长江下游镇杨河段和畅州右汊的南岸谏壁河口下游约650—1000m范围内新建5万吨级煤码头1座。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投资总额2.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国电环评报告书显示,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丹徒)重要湿地。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废气、粉尘、扬尘和固废、噪声。

资料显示,3月14日,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国电谏壁发电厂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其未经环保部审批,自2011年11月起擅自开工建设至今,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虽然是首遇罚单,央企遭遇“环保门”不是第一宗。今年,同样因“未批先建”,广东省环保厅多次对中石化旗下公司开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江港-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也因“未批先建”被国家环保部退回了中石化递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石化一炼化厂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严格的环评制度对石化产业发展有好处。“当然是越严越好啊。”

话虽如此,未批先建之所以屡屡发生,原因众多,在环评制度和经济效益之间,企业往往会选择后者。有业内人士分析,国电谏壁发电厂正是因为急需煤码头投产,为了抢时间和进度,才有此行为。再加上环评违规处罚偏弱,使很多企业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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