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市场正文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程或使老旧电站重现活力(组图)

2012-05-30 10:36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农村水电水电站水电装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增效扩容:彰显社会效益

记者走访发现,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另一大成绩是让更多用电农户得到了更多实惠。受访的村民均表示,农村水电扩容改造是一项费省效宏、一举多得、利国惠民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五一村村民胡克良高兴地说:“以前一直是砍柴烧饭,如今用上小水电,每度电才要4毛1分钱,省钱方便又安全。”

目前,这个距胡克良家不到1里路的高滩水电站正在进行改造,困扰村民用电电压不稳的难题将迎刃而解。改造后,高滩水电站装机容量由960千瓦增至2070千瓦,年新增发电量约280万度,有望满足周边4个村1万多农民的用电需求。

同样受惠正在实施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的还有湖南省长沙市衡东县兴旺村村民黄志生。他知道荣桓水电站被列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后,显得特别高兴。“以后用电更稳了,国家为我们农民干了件大好事。”黄志生兴高采烈的对记者说。

以上这些受惠村民仅是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受益的缩影。

记者了解到,荣桓库区涉及衡东、攸县和安仁三个县10多个镇、20多亩农田、27处农业电灌站,收益群众50多万人。通过增效扩容改造,有效保证了库区27处灌溉站的取水和用电需求。“特别是2008年年初冰灾时期,上级指示我站强行孤网发电,满足了抗击冰灾和周边群众危急之时的用电需求。通过这次改造,增强了荣桓水电站安全运行性能,确保了特殊、危急时期的用电需求。”罗建会对记者说。

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重庆试点惠民效果最明显。本报记者从重庆水利局得到的数据显示,增效扩容改造可以解决40万亩农田灌溉、49万人饮水问题,还可以改善12个小水电自发自供区供电条件,直接解决15个乡镇、105个村、6万户、25.7万人的供电问题。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其纳入增效扩容改造范围的滩口子、老茶馆、倒马坎和玉滩等电站通过渠道引水或泵站提水等措施,解决了该区2.033万亩耕地灌溉问题和1.04万村民的饮水问题。

浙江省武义县村集体所有的上坊电站,通过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可从200千瓦增加到720千瓦,上坊村两委决定,全村每人每年免费用电60度,从电站发电收益中为村民缴纳农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津贴50元以上,剩余资金用于村庄整治,自来水改造,生态村建设等公益性事业。

增效扩容电站涉及水库库容850亿立方米(改造前),其中560亿立方米已在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得到巩固和恢复。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后,可巩固和恢复电站水库库容290亿立方米(这部分水库在除险加固工程规划之外,且以发电为主),同时新增库容约10亿立方米,有效提高供水能力和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巩固和恢复灌溉面积800万亩。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确实是一项值得期待的扶持政策。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应带动并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加大投入,对老旧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显著提高这些电站的能效水平,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增强电站的发展后劲,同时消除电站安全隐患、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增强农村水电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说。

水利部表示,对5700多座、近800万千瓦的老旧农村水电站全面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巩固和增加水电发电能力,每年可新增105亿千瓦时的电量,按照平均年利用3000小时折算,相当于新增350万千瓦的水电装机容量;巩固年发电量226亿千瓦时,合计巩固和新增年发电量达331亿千瓦时。

链接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办法一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

2011年10月19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召开视频会,与重庆、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和浙江等6个试点省(区、市)政府分别签订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责任书》,正式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指以提高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增加发电能力,推进流域梯级优化调度为目的,在不增加原有机组台数的基础上对老旧农村水电站机电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的更新改造。

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1995年及以前投运,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已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的电站,可优先考虑纳入增效扩容改造范围。

第二,以电量计算的增效扩容潜力原则上需达到20%以上。对于惠农作用明显和综合效益较大的项目,增效扩容潜力不得低于10%。

第三,增效扩容改造后额定工况下水轮发电机组的综合效率应分别达到以下指标:单机功率小于3000千瓦:75%以上;单机功率3000千瓦~10000千瓦:81%以上;单机功率10000千瓦以上:88%以上。

第四,符合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第五,按照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和电监会《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09]585号)的要求,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

第六,电站基本建设手续完备,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改造后能实现长期稳定运行。

第七,项目单位具备较强的筹融资能力,能够保证改造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已享受“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其他财政补助的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按改造后装机容量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东部地区700元/千瓦,中部地区1000元/千瓦,西部地区1300元/千瓦,且单个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的50%。

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更新改造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送出工程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各地区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增效扩容改造,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使用。地方财政支持情况将作为实施方案审核和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初步设计审批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同时要及时安排地方建设资金,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自筹资金,确保改造资金需求。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滞留、挪用财政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为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村水电企业增效扩容改造积极性,并结合改造推动农村水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财政部、水利部不再采取层层报项目、层层批项目的做法,而是采取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资金包干使用、明确地方责任的办法先行试点,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研究改进办法,再在全国全面推开。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行地方负责制,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各地要认真借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

资金使用上,财政部、水利部主要将补助条件、标准公开和目标量化,并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监督考核。具体方案编制、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权利都下放地方,在批复的目标任务和资金总规模内,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工作的主动性。

水利部、财政部对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6省(区、市)编制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合批复。根据批复意见,6省(区、市)2011-2012年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试点项目共620个,改造前装机容量88.1万千瓦、前3年平均年发电量27.5亿千瓦时,改造后装机容量将达到110.2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39.1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增加25.1%和42.2%。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农村水电查看更多>水电站查看更多>水电装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