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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摘要版)

2012-06-20 11:56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储能专业委员会关键词:储能电动汽车微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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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本受地震核泄漏事故影响,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连续发布能源政策。具体的政策如下:

《短期电力供应稳定对策和中长期能源政策纲要》

发布主体:日本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9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提出推广节能产品的应用、促进太阳能发电、热电联动等分散型发电设备投资建设等对策。争取到2030年或2050年建成新的分散型能源供需体系。

《关于电力企业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特别措施法》

发布主体:日本国会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6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要求电力公司在一定期间以固定价格收购外部企业所发电力,称为全量收购制度。全量收购的对象包括太阳能、风力、地热、中小水力(3万kW以下)以及生物质发电5种,低于10kW的住宅用太阳能,只收购多余电力。

《节能法修正案》

发布主体:日本经济产业省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

主要内容及影响:修正法案将使用自主发电设备和蓄电池等作为用电高峰对策;要求在工厂和大厦中使用自助发电设备,对建筑物进行节电改造,建设大厦能源管理系统;在居民住宅中定置锂电池、光伏发电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并安装房屋能源管理系统。

《能源及环境战略基本方针》草案

发布主体:日本经济产业省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7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明确提出“减核”方针,提出多套能源组合方案,打出了“绿色发展战略”,通过扩大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清洁的能源来降低对核能源的依赖程度。

《农山渔村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法案》

发布主体:日本农林水产省

发布时间:2012年1月24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提出在荒地上建设大型太阳能、风力发电设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并通过非农手续将荒地集中在一起,大规模铺设太阳能面板或建立风力发电设施,达到新能源并网规模,则2015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将可以提高到3.6%。

德国

日本的福岛核泄漏事件也转变了欧洲对于核能的态度,德国近期发布的相关政策如下:

《德国弃核法案》

发布主体:德国议会

发布时间:2011年6月30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德国将于2022年全面停运核能,为了弥补电力供应缺口,政府将继续给发展风能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给予补助,停止对没有竞争力的绿色燃料能源的补助,促使在2020年之前再生能源的供电量从目前的17%能提升到35%。《可再生能源法案》

发布主体:德国议会

发布时间:2011年7月8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新法案决定德国将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所占的比例,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维持现有光伏和海上及陆上风力发电系统政策,对风力发电系统提出站点分布问题,建议在多风的北部海岸建设发电厂,以降低成本压力。

《第六次能源研究计划》

发布主体:德国联邦内阁

发布时间:2011年8月6日

主要内容及影响:德国政府将在2011年至2014年拨款34亿欧元,资助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能源储存系统、电网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整合;并推出了关于“能源存储”资助计划,从2011年至2014年资助生物能源研究1.8亿欧元,扩建生物能源存储能力和分布式能源结构。

《能源体系和研发框架》

发布主体:德国联邦政府

发布时间:计划中

主要内容及影响:至2014年共提供2亿欧元资金,用于资助电能储存新技术研究,如压缩空气储存,氢储存、电动车电池储存等,并为其投放市场作相关准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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