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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民资入能源领域 实施细则待细化

2012-06-21 13:4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装机能源投资太阳能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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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场期待已久的政策细则终于落地。

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火电、水电、煤炭深加工等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民间资本在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源领域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继续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煤炭资源勘探、开采和煤矿经营,建设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煤制气等煤基燃料示范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要求,完善资源配置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为民间投资营造公平和规范的市场环境。

专家表示,《实施意见》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营造公平和规范的市场环境、提高民营能源企业发展水平等方面为民资参与能源领域创造了良好环境,有助于为我国能源市场增添新的活力。但在具体执行和实施过程中,未来仍有些细节需要继续完善、落实。

政策利好落地为民资参与能源领域创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可长期以来,民间资本在能源领域投资尤其是上游勘探开发等领域存在着看得见摸不着的“透明天花板”。

国家能源局20日正式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营造公平和规范的市场环境、提高民营能源企业发展水平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诸多细则,为民资参与能源领域扫除了障碍,创造了较好的氛围。

《实施意见》指出,我国将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并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全面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鼓励民营资本扩大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领域投资。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根据《实施意见》,支持能源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实施意见》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国家能源局明确指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扩大能源领域投资,有利于深化改革、完善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能源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有利于降低能源生产利用成本、提高能源效率和普遍服务水平。

附: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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