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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泛滥” 过度竞争还是垄断加剧?

2012-08-08 15:31来源:金融界网站关键词:电力业务许可证小水电煤电联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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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累计实际颁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20709家,其中,装机容量6MW(含)以上累计实际颁发5343家。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2971家,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8%,其中,颁发中央所属供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2619家,颁发地方所属供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352家。电力业务许可证“泛滥”,电力行业竞争过度还是垄断加剧?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认为,表面上看,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布数众多可能会导致过度竞争,实际上垄断现象反而愈发严重。首先,发电类企业数目突破2万,而中大型电力企业却相对较少,且多被国企、央企、地方企业所占据,小型民营电企无力与之抗衡。在煤电联营的浪潮中,5大发电集团操控市场能力不降反升,其假借“促进市场竞争”之名行“垄断操控”之实。

其次,供电企业依然唯央企和地方企业“独尊”。整个供电系统几乎被央企和地方企业把控,这不利于电价弹性透明,不利于市场高效竞争,不利于服务质量改善提高,严重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的顺利开展。2000多家企业的背后是根深蒂固的行业垄断,过度竞争纯属子虚乌有。

最后,小水电项目“遍地开花”,配套政策严重滞后。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总装机1MW(不含)以下小水电企业数目众多,单福建就有2645家,浙江也有2024家。而这些小水电企业权利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其抵御市场风险和“垄断性风险”的能力较弱,电网等配套设施并不到位。湖南省之前爆出“琳琅满目”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标准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指出,企业数目多寡与竞争和垄断没有必然联系,与效率高低更没有必然联系。我国一味在发电端和供电端追求过多企业数目,不仅难以实现充分竞争,反而使得垄断程度进一步加剧,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不利于我国电力行业的长远发展。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方式才是各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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