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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问题再认识

2012-09-26 07:24来源:中国能源报 傅玥雯关键词:风电发展风电设备风电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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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风能理事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支持下,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再次编辑出版了《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2》,一方面向广大读者展示中国和世界风电发展新形势,另一方面也在中国风电的转型之期,对风电发展进行回顾与再认识。本报选取中国风电发展展望和再认识部分进行摘编,以期让读者思索中国风电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转型建议。

要速度和技术,更要健康发展

2011年开始,中国风电发展开始转型,快速发展带来了各方面的不适应,速度与效益的矛盾随之产生。据统计2011年中国主要风电设备制造行业产能已达到30GW以上。而与此同时,2011年国内新增风机装机容量仅为18GW,海外市场的开发才刚刚处于尝试阶段。这导致国产设备40%以上的产能处于闲置状态。

2011年中国风能利用方面科技投入有所加大,并向实际应用和基础研究两方面或两方面结合上延伸,出现了一定的创新,在有些方面也有一定原创性。但是,毕竟中国风电行业起步较晚,大部分整机企业在最初都是购买图纸直接生产,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创新和突破,这需要大量的基础研究、科学实验和长期的经验积累。

部分厂家片面追求机组单机容量大、新机型下线速度快、急于批量安装的效果,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产品质量重视不够,对风机整体设计、载荷优化计算控制策略优化、并网性能等核心技术掌握不够,导致部分风电机组质量不稳定,出现了多起严重风机质量事故,成为风电发展的隐患。

海上风电对风机稳定性和技术条件要求更严格,比如风机面临的载荷工况更复杂、防腐要求更高、北方海域的浮冰、南方海域的台风、免维护要求等。国内企业仅经过几年时间的试验,尚未真正掌握陆上风机的核心技术,就仓促进入海上风电市场,很可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此外,中国风电机组制造行业缺乏自律,未形成行业竞争规范,大多采用低价战略,报价低廉,缺乏理性,竞争过度。

2011年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而无序,直接表现方式就是价格战,风机整机价格已从2008年的6500元/kW,下降至2011年的3700元/kW以下。某集团公司2011年1月、2月、4月、5月、10月分别进行的五次风电设备主机招标,各厂家投标的平均价格分别为3840元/kW、3837元/kW、3829元/kW、3827元/kW和3819元/kW,仍呈逐步下降的趋势。风机产能过剩更加激烈,个别厂家的报价已低到3660元/kW,即使如此低价,开发商、整机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现象仍有发生。

业内普遍认为风电设备这样的价格很难保持在改进、完善技术和保障品质方面合理和较高的投入,长此以往不利于风电机组设备产业健康发展。价格的下降,压缩了整机制造企业和部件制造企业的利润空间和科技投入,为风电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埋下隐患。过度竞争还迫使国内整机制造企业提前进入海上风电市场这个风险更大的领域。

政策机制的弱点

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该法2005年颁布,2006开始实施,时间不长,于2009年通过一次修改。修改后的新法于2010年4月开始执行。然而,修改后的新法中的某些核心条款用词含糊、对各有关方在发展可再生能源中的责任和权益界定不清,影响了其严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形成法律漏洞。

举例来说,新法规定电网对风电的所谓“保障性收购”。何谓“保障性”,可以有不同的解释,电网方和发电方的理解差异很大。而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没有权威的法律解释,也无法进行核查和监督。垄断的电网因此有恃无恐,进行风电收购或者要求风电“弃风”。再例如,新法要求风力发电企业有责任协助保障电网安全,但对电网安全与否及何时对风电企业进行协助保障,尚无明确规定。这都使电网可以以保障电网安全为由,禁止或解除风电项目与电网的连接,而不会受到监管和处罚。

风电联网标准于2011年出台,其基本上仅仅体现了电网方面的意志,其科学性、合理性受到质疑。电网对风电联网的技术要求高于对火电,水电的要求,有些是不必要的。这个标准于2012年颁布执行,影响如何要待今后的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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