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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示煤电并轨方案或偏袒发电企业

2012-12-11 11:08来源:《财经》李毅关键词:华电集团电煤价格并轨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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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宗法12月7日称,国务院领导目前已对电煤价格并轨做出明确批示,煤电并轨方案将着重考虑发电企业诉求,并实现煤电赢以及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陈宗法是在第四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上做出上述表述的。他告诉记者,李克强副总理已于近日对电煤价格并轨做出批示,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批示的是原则意见还是实施方案,但总方向将倾向于煤价并轨和市场化改革,核心是建立电煤衔接机制,将现行的重点合同转为签订3-5年的中长期合同。

但陈宗法同时指出,发电行业对并轨心情复杂,担忧较多,部分企业甚至认为并轨弊大于利。他认为,多数企业主要担忧政策不配套,运力不保障,煤价再涨,煤电联动再落空,电力市场继续恶性化,以及刚得以喘息的发电企业又再度返亏。“从发电企业角度讲,只希望煤炭供应量和价格能保持稳定,倒也并不希望煤价大幅度下降搞得煤炭企业日子过不下去,”陈宗法说。

据了解,目前中国发电企业仍然亏损严重,资产负债率较好的企业都已超过百分之百。尽管2012年稍见起色,有部分盈利,但远难以弥补历史亏损。同时,不同区域企业情况差异较大,其中山东、东北等出力较大地区上网电价始终未能上调,亏损尤其严重。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重点合同煤约为7.5亿吨,其中电煤消费占37%,约为三分之一,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纳入重点合同排名前10位的大型国有发电企业占重点合同煤总量的78%,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占56%,约合4.2亿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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