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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保障电煤稳定供应,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抓住有利时机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70%左右。电煤是煤炭消费的主体,占消费总量的一半以上。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搞好产运需衔接,对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和电力正常生产,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炭订货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价格逐步放开,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和重点合同管理,对保障经济发展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在资源供给、运力配置和价格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造成不公平竞争,合同签订时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偏低,不利于煤炭的稳定供应,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势在必行。今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宽松局面,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一些地方还出现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为此,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电煤市场化改革是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煤炭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为核心,逐步形成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实现煤炭、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能源需求。
(一)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委托煤炭工业协会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运输部门要组织好运力衔接,对落实运力的合同由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备案。
(二)加强煤炭市场建设。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形成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区域煤炭市场为补充,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为实施电煤市场化改革提供比较完善的市场载体。煤炭工业协会在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做好衔接协调,研究制定交易规则,培育和发展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
(三)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四)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有关路局、港航企业的指导,完善煤炭运力交易市场,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对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运力浪费或不兑现运力、影响资源配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罚力度。铁道部要周密制定电煤铁路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
(五)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煤电联营,增强互保能力。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在坚持优先调度节能环保高效机组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经济调度因素,同等条件下对发电价格低的机组优先安排上网,促进企业改善管理、降低能耗和提高技术水平,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
三、完善调控监管体系
依法加强和改善市场调控监管,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制定电煤价格异常波动的应对预案,在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时,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煤炭进出口调节,促进供需平衡。加强煤炭应急储备建设,完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加强煤炭经营监管和电煤合同履行检查,规范流通秩序,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煤炭、电力行业协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行业自律工作。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电煤市场化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电煤市场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煤炭期货市场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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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干成事”为最终评价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振奋精神、狠抓落实,8月完成利润环比大幅增加。该公司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要设备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缺陷整改闭合管理机制,顶住多轮持续高温炎热天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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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2月新闻发布会,回应煤价相关问题。
今年受到高煤价影响,很多火电企业陷入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困境,多个省份开始调整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区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国家电网调研时表示,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煤炭价格的调控,加快研究煤电联动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近期,多地部署2022年电力交易工作,明确2022年实行煤电联动机制。实行电价与煤价联动,可以合理体现发电、用电的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今年受到高煤价影响,很多火电企业陷入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困境,多个省份开始调整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区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国家电网调研时表示,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煤炭价格的调控,加快研究煤电联动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近期,多地部署2022年电力交易工作,明确2022年实行煤电联动机制。实行电价与煤价联动,可以合理体现发电、用电的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价格采用“煤电联动”机制,实现交易价格与电煤价格联动。取4500千卡/千克动力煤价格700元/吨(含税)为基准,每月20日月度电力直接交易组织时,以国能宁夏煤业公司发布的最近一期动力煤调价通知价格作为参考,动力煤价格每下降60元,次月年度长协分月电量交易价格下浮30元/千千瓦时。
为切实保障四川省经济发展和民生用电需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全省迎峰度夏度冬电力供应,今年8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度迎峰度夏(冬)电煤电力保障供应九条措施》,四川省发改委出台了对四川统调燃煤火电企业实施临时补贴以及燃煤发电市场化配比电量电价浮动等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定于2016年2月17日(周三)上午9:30,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主持发布会。赵辰昕: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
如果说,火电板块2012年迎来“重大转机”,一举扭亏为盈,那么2013年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火电板块尽管仍有近30%的亏损面,但在发电行业之中,火电业绩分外耀眼,重回利润中心的位置,出现了“以电补煤、以电补铝”的现象。回顾2013年,火电板块重大事件不断,不过由于利好主导,所以一些负面影响的事也就“不是事”了。于是,“火电火了”,火电类股票也受到投资者的热捧。电煤价格并轨,煤市低迷,产煤大省出手干预从2013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
中国神华煤炭开采业公司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2502.6亿元,同比增长1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76.61亿元,同比增长5.9%,折合EPS2.4元。业绩略超预期。煤炭增收不增利,外购煤量增加50%和价格下跌拉低毛利率公司2012年生产商品煤3.04亿吨,同比增长7.8%,通过外购煤1.6亿吨煤(同比增长52.95%),使全年销量同比增长19.9%。不过国内综合销售价格由2011年的431.4元/吨微降至2012年的428元/吨。分销售方式看,全年现货均价470.6元/吨,较12年中期的494.8元/吨大幅下滑,长约合同保持稳定,全年
记者4日从中国国家电监会获悉,2013年中国将致力加强发电权交易监管,提高节能环保高效机组占比。同时,加强差别化电价执行监管,发挥电价的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稳妥务实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电监会表示,2013年将组织电力余缺调剂,解决“窝电”和“缺电”的矛盾,最大限度满足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加强电力调度优化,挖掘系统的发电潜能和配送潜能,努力保障供应。出台配套政策,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促进地区资源能源优势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达到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力布局合理的产业优势。电监会强调,20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今年全国合同煤签订量18.7亿吨,但只有6600万吨的合同煤明确签订了购销协议价格,所签订价格比去年的重点合同煤价格每吨增加20元左右。这是我国煤炭价格全面市场化改革后交出的第一份“成绩单”。2012年底,国家有关部门抓住电煤供需形势逐步趋缓、电煤价格基本稳定的时机,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重点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明确指出,自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僵持多年的电煤价格并轨破冰。不过,从“双轨制”取消后
2013年是重点电煤价格并轨的第一年。对于长期博弈的电企和煤企而言,在可以“自由”搏击后,如何调整双方今后的关系,成为一个新课题。有数据显示,在不久前召开的2013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煤电双方签订的2013年电煤合同总量同比猛增55.8%,约为19亿吨,而去年这个数字为12亿吨。在煤价长期萎靡不振,电价天花板难破之际,这样的“定心丸”似乎让人看到了新形势下,长期“顶牛”的煤电双方握手言欢的喜人场景。不过,双方真实的心态可能要大打折扣。有消息称,在煤电双方签署的大量合同
电煤谈判破冰部分电煤价上涨5%1月15日是发改委确定的“力争完成2013年度电煤合同签订工作”的最后一天。但是,很多电企煤企仍未就电煤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多是定量不定价的方式,电煤价格仍是谈判的焦点。不过,以潞安集团、大同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为代表的煤企最终确定的煤炭中长协价格较2012年上涨5%。由于今年是电煤新机制的摸索适应期,电企煤企之间的博弈很正常,再加上动力煤价格不断下跌和进口煤的冲击,分析师预计,今年电煤签订量或低于去年。据了解,目前,电煤合同汇总仍在如期进行,截止到1月15日,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已初步汇总830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无疑是对火电企业的一大利好。电煤市场化是历史趋势长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煤的供应机制一直处于半市场化状态:电煤供需面临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一是政府指导价,二是市场价。前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煤炭企业与重点火电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吨煤价格要比市场价位低,其战略意义是确保重点火电机组满发稳供;后者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一般是非重点火电企业采用,亦作用重点火电企业供煤合同量外的补充煤量合同采用。这就形成了惯常称谓的“重点煤”与“
尽管政府尝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煤电矛盾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但新政出台后,煤电双方2013年电煤长协谈判博弈更为激烈。1月9日,记者获悉,尽管去年12月底山西省内通过煤电联营的形式,共签订煤炭年度销售合同7.88亿吨,但随后全国电煤长协谈判陷入极度僵持。截至目前,五大电力央企和神华、中煤两大煤炭央企以及主要地方国有电企均没有签订2013年电煤长协合同,其余电企即便签了,量也非常少。不过政府层面仍在大力推进能源改革,1月7日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指出,目前阶梯电价改革、天然气价改、电煤并轨均已启动,但售电环节以及石油勘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完善调控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内容。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问:请谈谈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答: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炭订货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1993年起,逐步放开煤炭价格。1996年起,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形成了电煤价格双轨制。1999年起,对电力、冶金、化肥、民用等8个行业的部分企业实行重点订货,国家在资源、运力方面给予重点保障,价格方面除电煤外,其他行业用煤全部放开。2002年起,取
前天,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受到业内聚焦的是,该“意见”中提出了将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国内火电企业一直期盼的煤电联动机制有望在明年实现。云南火电产业近年来同样因为煤电等系列问题面临亏损的困境,该举措的出台,或将对云南火电产业经营改善形成助力。煤价波动超5%将调上网电价根据12月25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意见”指出,电煤市场化改革是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标志着我国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一步。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136号文整体可以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总体思路”、第四部部分是“保障措施”外。第二部分“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事关场内交易结算。(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这部分内容我们也借助本系列前面几篇文章有过论述,总体来说就是通过政策引导中长期市场和日前市场进行规则修改
为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工作,3月6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志刚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精神,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介绍了加强电力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一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有关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和相关经营主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山东电力市场建设优化完善重点工
136号文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文件,出台后立即引发行业热议。经过三周的激烈讨论,行业各界在新能源全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单个项目结算价不等于机制电价、新能源入市与现货电价走低无必然联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但由于文件的专业性、电力系统的系统性,以及各地发展的差异性,业内
随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的发布,新能源电力行业再次迎来重大变革。分布式光伏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未来发展路径备受关注。特别是在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分布式光伏是否还能继续蓬勃发
2025年开年,光伏行业迎来两大重磅政策,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运行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则正式拉开了光伏发电全面入市的大幕。上述新政将推动分布式光伏进
开局即重磅!2月9日,赶在休息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核心在于推动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各地应在2025年底前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引入了基于机制电价的差价结算机制,一时间让差价合约的概念成为热点话题。(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今天继续对于136号文的学习,谈谈对于差价合约以及差价结算机制的理解。什么是差价合约先引用《现货市场101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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