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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2013-02-17 14:08来源:湖北省政府网关键词: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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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和经济安全的战略选择。贯彻落实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关要求,必须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支撑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控制总量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必须把控制总量作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措施,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形成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

——坚持共同责任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时,也要考虑全省各地、各行业差异,兼顾公平和效益,采取不同的量化指标和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全面推动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统筹谋划,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科学制订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落实机制。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工作

——优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逐步实现能源供给多元化,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推进核电开发,优化发展火电,挖掘水电潜力,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发展能源新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效率。逐步转变传统用能方式,推广清洁用能和集约用能。

——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用能管理,执行区域差异化能源产业政策。加强煤炭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强化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实施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管理。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机制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合理分解能源消费总量。借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总量目标分解考核的经验,综合考虑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和区域政策等诸多因素,采用“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基本方法,相对公平合理地确定各市(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加强监管调控体系建设。加强统计和预测预警,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跟踪监测分析各地、高耗能企业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及时预警。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交易机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强化政府责任和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社会公告制度。

第六章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科学规划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布局建设能源项目。探索推进“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电网调剂”的分布式能源发电模式。完善天然气调控体系,创新天然气供销模式,加快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争取国家在我省试点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逐步理顺全省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二、加大能源领域技术创新

加大政府在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能源技术研发投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动员产学研相结合进行重大技术课题攻关。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地选择具有一定优势的能源发展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扶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燃料电池、生物柴油、分布式能源技术等。开展新能源技术应用试点,加快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三、营造良好的能源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能源规划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编制完善各能源专项规划,通过规划指导全省能源产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配合国家能源体制改革,主动推动我省能源市场化改革,构筑公平、公正、公开的能源市场化格局。三是完善能源节约、利用、开发政策。综合运用投资、财政、税收、土地、价格、信贷等经济政策手段,引导和规范能源利用和开发行为,鼓励能源节约。

四、拓宽能源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多元化资本参与我省能源建设及发展能源装备产业。积极引进国有大型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我省能源建设,投资能源装备产业;支持省内能源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筹措能源建设和发展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上网电价补贴等多种方式,吸引投资者投资新能源开发项目和能源装备产业研发;组建融资平台,在能源行业开展银企战略合作,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能源企业采取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壮大企业实力,向集团化发展。

五、健全能源保障长效机制

加强能源对外合作,实现输煤输电输气并举,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大力推进湖北省与能源资源大省和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尽早开工建设至湖北的中部输电通道、煤运通道、油气管道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省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省、跨国经营,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参与省外、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调节管理和保障水平,加强能源运行监测预警、重点环节预控和综合态势分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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