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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云增长政策环境亟须改善

2013-05-13 11:53来源:中国电子报关键词:云计算电信云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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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大宽带基础设施投资

在那些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国家宽带接入策略的国家中,基础设施得到很好的改善。

云计算需要强大的、无处不在的和可负担的带宽接入,需要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宽带基础设施、推广宽带国际接入。BSA对每个国家可获得的用于支持数字经济和云计算的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统计。它基于一系列详细的ICT指标,包括国家宽带计划的制定、国际连通性得分以及国际因特网带宽。此外,BSA统计了各类用户数,以反映移动宽带用户增长的重要性。

基于这些因素,日本、韩国、新加坡和美国在这一项得分很高。2013年,巴西、中国、波兰、俄罗斯和新加坡在基础设施得分上有大幅改善。那些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国家宽带接入网络的国家,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实行国家宽带策略。2012年,中国公布了一项重要的国家宽带计划,计划到2015年容纳8亿网民,使其排名上升1位。日本和韩国在光纤接入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其光纤接入比例是其他国家的两倍。日本和韩国分别拥有6000万全球光纤接入用户,用户总数比例超过一半,俄罗斯以900万用户紧随其后,美国以600万用户位居第三。新加坡表现突出,在基础设施方面和维持国际宽带网络等领域均获得最高分。美国在公有云服务市场规模和有效移动宽带用户绝对数量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尽管很多国家正在进行基础设施改善,但宽带普及率仍然很不一致,一些国家不仅基础设施方面得分低,而且增长率也低,一些国家甚至没有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和云计算。

云服务不受国界限制,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是否能进入地区或全球市场。限制性政策会造成实际或潜在的贸易壁垒,将减缓云计算的演进进程。BSA评估了政府采购体制和在消除自由贸易壁垒方面的努力程度,同时还考查了各国是否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加入该协议的国家有有加拿大、德国、日本和西班牙。

BSA发现,很多国家在政府采购中对国内制造商提供优惠待遇。印度尼西亚、南非和越南在这一方面表现较差。印度尼西亚的新规定对电子服务制造商提出了复杂的要求,包括提出将数据中心设在本地和雇用本地员工的潜在要求。

中国在促进自由贸易方面排名不变,列第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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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隐私法采取广泛原则

新加坡作为隐私立法的后来者,直到2012年10月才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该法案基于欧盟和OECD中关于隐私保护内容,目的是以组织的方式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同时承认个人保护自身信息的权利,以及组织能够在合理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者披露个人信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新加坡对隐私保护采取一种广泛原则。法律中包含通知、同意、安全性、访问、校正以及数据保留,所有这些都基于熟悉的国际标准。该法案允许出台详细的法规以适应云计算技术的演进,避免了繁琐的登记注册要求,减轻了行政负担。

韩国:立法可能妨碍云发展

2012年,韩国提出发展云计算和保护用户立法草案,该法案由于定义过于宽泛,将面临挑战。

一是建立一个模糊的云计算定义,这可能导致在未来执行规则的过程中产生混乱和缺乏透明度;二是将云计算归类为电信服务,可能使云服务受制于一些重要和不必要的法规;三是由于云服务提供商注册的要求不明确将造成混乱;四是一些强加的注册要求使得韩国存在技术发展被孤立的风险,阻碍韩国消费者和本地云服务提供商使用云服务;五是在云互操作性、安全性、服务质量方面建立单方面的标准,所有这些标准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并不适合市场的发展速度。

欧盟:数据保护须为创新留余地

为了保障欧洲公民的在线数据,保持企业的创新能力,欧盟隐私法应允许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用户隐私,赢取客户的信任。针对数据保护审查,欧盟必须确保修订后的隐私法框架包括:一是一个可行的、技术中立的框架,以满足不断变化的技术需求;二是基于数据处理背景与风险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以避免表面规则;三是内部市场数据的自由流动与个人数据的保护保持统一的水平。

欧洲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平衡个人基本权利和企业对技术进步持续需求的清晰规则,而不是一个刚性的框架。如果规则过于死板或者未考虑超出规则具体边界的新产品和新技术,都会破坏欧洲的隐私计划和目标。另外,用同样的方式在全球建立云计算市场,必须考虑欧盟提出的倡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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