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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风电关联交易旧账被翻

2013-06-03 09:51来源:上海证券报关键词:风电场风电开发测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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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内部运作不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折戟案例近期频发,4月底遭否的汇通能源定增也不例外。近日,证监会披露了对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否决意见。因五年前与大股东关于风电资产的关联交易存在诸多瑕疵,且大股东还有相关的未公开披露的承诺,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发审委决定不予通过汇通能源的再融资申请。

资产评估过于“不靠谱”

四子王旗风电场勘测权的购买价格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评估假设前五年每年转让收入为900万元,第六年为960万元,但至今,却并未给汇通能源带来收益。

回查公告,为实现向风电行业的转型,2007年12月,汇通能源从大股东弘昌晟集团及其子公司购入内蒙古汇通能源100%股权,转让价9900万元。内蒙古汇通能源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巴音锡勒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特许权和四子王旗1000MW风电场勘测权,共计400平方公里的风电场资源及商业用地一处。

目前,巴音锡勒风电场(一期)已完成,实际建成容量为48MW,2011年4月开始并网发电。汇通能源于去年5月公布的再融资方案,即为募资逾4亿元,全部用于投建汇通能源卓资巴音锡勒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其中,弘昌晟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2.83%。

不过,汇通能源看似华丽的转身却存在“硬伤”,问题出在四子王旗1000MW风电场勘测权上。发审委认定,公司在2007年12月的上述关联交易中,以4292.96万元的价格,从控股股东弘昌晟集团购入风力资源勘测权。该风力资源勘测权仅根据与四子王旗政府风电办签订的《测风协议书》等协议确定,法律依据不充分。从内蒙古汇通能源的资产评估报告来看,《测风协议书》仅显示该区域的测风工作已结束,公司拥有对测风技术成果的收益权。对于该收益权是否等同于(或通过何种手段转化为)内蒙古汇通能源在该地区拥有风电特许权则没有说明。

发审委还表示,上述勘测权购买价格以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评估假设前五年每年转让收入为900万元,第六年为960万元,但至今,却并未给公司带来收益。对照资产评估报告,其披露的有效信息确实存在不足。既没有对风电场勘测权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及评估过程作出说明,在评估取价依据上,也仅有一份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四子王旗1000MW风电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风场规划部分)》。

显然,对于风电开发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并没有进行讨论并纳入评估。2008年底,曾有媒体前往内蒙古实地考察了汇通能源风电场建设情况,发现几无动工迹象。由于当地风电装机容量严重超出电网载荷,因此即使开工建设也不能产生预计收益。

实际情况与资产评估假设存在重大偏离,评估机构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业内人士表示,该评估机构口碑不佳。资料显示,因在申报证券评估资格材料中存在隐瞒有关情况的行为,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已于2009年1月1日被作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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