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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水不外流”拷问电价死结

2013-07-17 09:3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水电站水电开发水电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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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国大大小小不同的水电站,基本都是依据1985年提出的“还本付息电价”政策,实行“一厂一价”的定价方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基础是每座水电站的运行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在衡量运行成本时,主要考虑单个电站的投资指标,上网电价的核定随投资指标的高低而定。这就一方面导致水电站之间很难实现真正的市场竞争,“成本高的批给高电价、成本低的批给低电价”。另一方面,由于按照现行规定,同一地区的水电上网电价必须低于火电上网电价,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在对移民和生态环境的支出方面“抠门”,而水电行业也因移民群体性事件频发、生态环境恶化而饱受诟病。

全国水电站何其多?“一厂一价”谈何容易?于是水电行业还有一个怪现状就是:类似像云南大朝山水电站这样的已经投产发电几十年的老水电站至今仍然没有固定的价格,还用的是暂定的临时上网电价。以澜沧江中下游“两库八级”开发为例,除漫湾以外,都采用的是暂定的上网电价。

因为按照现在的行政审批电价法,水电站的最终投资成本核算都要在工程竣工决算结束之后,由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到还本付息、设备折旧等因素,再倒推成本来制定。具体做法是一般先由业主上报,然后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价格主管部门并不相信业主报上来的数据,但是要亲自一一查看也绝不可能,于是临时的上网电价变成了永远,电价得不到核定。

地方政府“也很冤”

“至少现在可以下的两个结论是:只要不放开上网电价的行政审批,类似的博弈问题就会层出不穷;只要不放开上网电价的价格管制,其他任何类型的所谓电力体制改革都无异于隔靴挠痒。”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不难发现,在类似的博弈中,因为电价审批权没有放开,不仅造成水电开发企业遭受巨大损失、移民和环保投入被压缩、消费者也并没有在全国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低到接近0.2元的情况下享受到相对便宜的销售电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电力的销售环节,电网公司处于垄断地位,依靠上网电价和终端用户电费之间的差价实现赢利。更何况如今的销售电价中又加入了形形色色的费用,例如三峡基金、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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