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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趋严 国内60余万台锅炉面临改造

2013-08-22 13:12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清洁煤技术锅炉改造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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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燃煤工业锅炉约有50万台,年耗原煤约7亿吨,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20%左右,是我国仅次于燃煤发电的第二大煤烟型污染源。能效水平低下、污染物排放严重、自动化水平低等是燃煤工业锅炉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院长杜铭华如是说。

8月5日,环保部就修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和汞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此外,还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锅炉治理强制标准即将出台

截至2011年,我国有各种容量的在用锅炉62.03万台,巨大的基数为锅炉脱硫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目前,我国工业锅炉年排放烟尘160.1万吨,排放二氧化硫718.5万吨,排放氮氧化物271万吨,清洁能源锅炉的占比不足锅炉总量的20%。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大气污染治理“十条政策”第一条就提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关停、脱硫、除尘、煤改气都是锅炉治理的可选路径。但市场对锅炉脱硫的可行性存在质疑,认为政府对锅炉整治缺乏财政补贴、企业无积极性、脱硫成本较高等等。

业内人士称,我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偏低,2001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对二氧化硫的排放要求为900毫克/立方米以内,即使技术较差的燃煤锅炉均能达到,对淘汰落后锅炉没有约束机制。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酝酿之中,其标准将变得更加严格。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存量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由2001年的900毫克/立方米提高至400毫克/立方米,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锅炉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至300毫克/立方米,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无疑向燃煤锅炉整治迈出了实质性一步。锅炉整治需要相应的标准作为参照,新版标准一经推出,即可作为锅炉治理的强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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