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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贷款套利”时有发生 呼吁风险补偿基金

2013-11-04 09:56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关键词:绿色信贷合同能源管理环保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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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绿色信贷发展,银行高层决定对每笔绿色信贷合同,给予客户经理3000元奖励。”一位上海银行人士透露。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环保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在此之前,上海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已率先布局绿色信贷。

截至三季度末,浦发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已超过1400亿元,在股份制银行中位居前列。

然而,光鲜亮丽的业绩数字背后,是各家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一段曲折史。从投行参与绿色信贷产品研发,到分支行参与产品营销,再到投行部门与分支行之间的权责划分与利益纠葛,银行内部同样在摸索一条协同发展绿色信贷的管理模式。“而且,银行还得提防政府融资平台与非环保企业,借绿色信贷套取贷款的风险。”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表示。

专项额度+专项考核

所谓绿色信贷,主要是建筑物节能改造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等环保节能产业贷款。

一位城商行高管回忆说,其所在银行最先涉足绿色信贷,是交给银行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但很快绿色信贷遇到产品研发瓶颈。究其原因,传统信贷审批要求足额抵押物,而绿色信贷的贷款企业主要是缺乏抵押物的节能服务类企业。以能源合同管理企业为例,主要商业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先垫资给酒店商场安装节能设备,再从酒店商场所节省的水电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自身经营收入与利润来源。

在信贷审批部门员工眼里,节能设备安装在酒店商场使用,无法作为独立抵押物套现,一旦遇到酒店商场没能按时按约支付费用,或节能设备被更先进技术所取代,银行贷款出现坏账的机率就非常高。

“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期限通常需要4-5年,信贷审批部门一听就打了退堂鼓。”上述城商行高管透露。

为了推动绿色信贷业务,这家银行让投行部门牵头负责研发绿色信贷产品。借助投行的资源,一方面是在产品设计环节能绕开传统信贷模式的条条框框,如足额抵押物要求等;另一方面可以更了解全球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前景与贷款风险管理方式,甚至推荐风险投资机构对节能企业做股权投资,进一步降低贷款风险。

不久,投行部门便结合建筑节能改造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资金周转特点、行业发展趋势,设计以应收账款或未来收益权质押的4-5年期绿色信贷产品,并参考企业收款周期,采取按季等额还款付息方式,并预留半年宽限期给企业用于催款。

然而,如何让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主动推广绿色信贷产品,又是一个新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地区,有343家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的节能服务企业完成备案,其中仅15%的企业有机会得到银行信贷支持。

一家上海节能服务企业负责人透露,银行内部对绿色信贷的认可度并不一样,自己能在上海得到绿色信贷,但到其他省市申请贷款给当地商场安装节能设备时,这家银行当地分行仍按照抵押物是否充足来考核绿色贷款的坏账风险高低。

上述城商行高管直言,绿色信贷涉及银行内部权责划分如何协调,产品一旦出现坏账,是投行部门产品设计不周全,还是分支行没能仔细发现贷款企业经营不佳,需要银行内部进行部门协调,完善绿色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记者了解到,更多银行干脆从总行层面设立专项绿色信贷额度与专项业绩考核措施,尽可能缓解投行部门与分支机构的利益纠葛。

如上海银行除了给予签订绿色信贷合同的客户经理3000元奖励外,还规定各地分支行信贷坏账率只要不超过2%,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所有绿色信贷坏账一律不必计入分支行业绩考核指标,全部交给总行层面买单。

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银行对26家节能服务公司发放绿色信贷专项贷款,约占今年上海地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新增贷款市场份额的50%。

“非绿色”项目挪用风险

尽管银行设法调拨内部资源扶持绿色信贷,但由于相关部门对绿色信贷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贷款套利”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此前在银根收紧期间,一家股份制银行曾考虑对节能减排产业绿色信贷采取贷款风险权重减半的措施,鼓励投行部门积极研发绿色信贷产品。

落实到实际执行环节,上述银行却意外发现,个别投行部门团队将火力发电厂建设贷款“包装”成绿色信贷,企图占用大量绿色信贷额度。具体做法是,将火力发电厂与配套热能循环使用项目进行“捆绑”,按绿色信贷项目申报贷款,热能循环使用项目只需数百万元贷款,但整个火力发电厂贷款额度则接近亿元。

最后,这家银行只能对大型绿色信贷项目进行逐一审核,过滤一些火力发电厂等不环保项目贷款。

“据我了解,个别银行投行部门还把政府平台项目贷款包装成节能绿色贷款。”上述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透露,其包装手法如出一辙,即把公路建设贷款、节能路灯安装、路面铺设环保材料等项目进行“打包”,申请一个高额度的绿色信贷。

在他看来,要阻止绿色信贷额度被“挪用”,相关部门应尽快给银行绿色信贷范围制定统一的界定标准,甚至把绿色信贷严格限定在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物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等环保细分产业。

上述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举例说,通常一笔绿色信贷坏账被允许核销,先得打几年催款官司,再由法院在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认定借款人无力还贷,银行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核销这笔坏账。对银行而言,由于核销等待期需要数年,往往导致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坏账率“虚高”,不得不收紧贷款规模。

近期,部分银行已向地方银监局提出建议,希望对绿色信贷坏账采取税前核销政策,并简化核销流程。

“这还需要政府部门的配合。”上述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表示,如果政府各部门能将原本直接投向企业的环保节能产业补贴款,用于建立一个绿色信贷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对各家银行绿色信贷新增坏账给予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就能促使银行更快地核销绿色信贷坏账,并扩大绿色信贷额度。

“事实上,沿海城市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已开始研究上述银行建议的可行性。”这位银行人士透露。(记者:陈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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