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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地区连片开发的构想、思路及建议

2013-11-20 10:2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水电开发水电工程长江流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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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地区连片开发的思路

长江上游四省(市)交界地区连片开发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流域开发带动区域开发,兼顾水力发电、内河航运、旅游休闲、生态环境等综合目标。以水电、航运项目开发为先导,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完善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形成辐射力强、关联度高的流域经济区,带动周边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现代化建设。

第一,以水电、航运开发带动长江上游连片发展。按照逐级开发、梯度推进的原则,溯流而上进行水利开发。具体方案是,在宜宾—重庆河段分五级实施低坝开发,分别建设江安、石棚、新路口、朱杨溪、小南海五级低坝。与高坝大库相比,低坝开发方案具有移民少、淹没小、改善水环境、保护鱼类等诸多优势。五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70亿千瓦时,相当于目前重庆市全部用电量的一半。五级水电站建成后,产生的电力不必像三峡电那样远距离外送,而是就地消纳。宜宾—重庆的航道等级可以从III级提升为I级,万吨级船队从直达重庆延伸至宜宾,将有利地促进沿线航运和港口城市的发展。

第二,以“四化同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能源、交通的低成本优势,可以为沿线地区产业集聚创造条件。通过成规模、高水平开发这一地区的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带动人口集聚。沿江岸线整理后,将全面改善江水景观,大幅度提高区域内土地价值。随着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可以为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创新土地、户籍、公共服务等管理体制,推进能源、交通、信息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网融合,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

第三,分三个阶段实施连片开发。长江上游四省(市)交界地区的连片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和详细论证,可以考虑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步,研究谋划阶段(1至2年):开展五级低坝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长江上游区域连片开发的规划调整和准备。第二步,核准布局阶段(2至3年):争取获得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相关地区开展招商、征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步,全面建设阶段(4至6年):以水电、航运为轴心,形成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极。争取到2020年末长江上游五座水利枢纽工程全部建成并实现通航、发电。通过水利梯级开发和岸线整理,改善长江上游城市水环境和自然景观,沿岸形成美丽宜居和互通互联的大中小城镇群落。

推进长江上游连片开发的建议

第一,将长江上游四省(市)交界地区连片开发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相关地方和部门参加,进一步专题研究长江上游四省(市)交界地区连片开发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

第二,建立相关省(市)的区域协调机制。长江上游四省(市)交界地区处于各省级行政区的边缘地带。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川滇黔渝地方政府建立“长江上游部分地区连片开发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这一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安排。

第三,实施有利于长江上游部分地区连片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快完成水电项目的论证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水电电力就地使用消化,减少远距离输电损失。新建五级水电站的电力、电量和电价,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率先实行发电方与用电方的直接交易。以大型综合型企业为龙头,开展水资源综合开发,同时引进优势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快航道建设和岸线整理。制定合理的移民安置补偿措施,保障移民的安置补偿权益。(作者范必供职于国务院研究室,本文其他作者陈文玲、张焕波、王天龙、刘向东等供职于国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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