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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的死角、盲区、隐患将被一“网”打尽!自2014年1月1日起,河北省172个县(市、区)、30个开发区、238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51437个行政村(居委会)将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道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对记者表示,这是河北省环境监管机制的创新举措。这“一张”监管“网”的建立,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不仅利于环境监管,做到除死角、扫盲区、消隐患,也为纪检监察部门责任追究提供了明确的路径。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
“三网”“五定”激活监管“毛细血管”
据河北省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此项措施已在石家庄市、定州市、唐山市丰南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试点情况看,此举将环境监管的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特别是对根除深藏于乡村、流窜于交界地带的污染小作坊效果相当明显。
《实施意见》明确了三级网络的划分原则及责任主体。其中,一级网格为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新区)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县、开发区政府;二级网格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任主体为同级政府;三级网格以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村(居)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此外,国家级、省级园区独立成为网格,与一级网格同受设区市政府领导;市以下园区或相当于园区的,做为二级网络,受一级网格监管。
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施意见》对网格的职责、网格运行进行了详细界定,并明确了网格监管,包括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
“织网”不利将被追责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自明年1月起正式运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被通报批评。省级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律、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将网格化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市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在乡(镇)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据悉,我省将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体系,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
按照要求,河北省环保厅将定期评估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成效,研究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并逐级联网。
向违法企业供电将被追责
《实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电力是企业生产的动力源,而许多非法、违法企业就是因为私接电源得以存在、生产、严重污染环境。《实施意见》中对电力部门提出的要求是: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和供电情况,禁止对这类企业违规供电,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丧失生产能力;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工商部门,《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清理违法存在的有工商营业手续的企业,并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在受理申请登记、变更工商执照时,对未依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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