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天然气改革:大唐的无奈和中石油独大

2013-12-02 11:05来源:经济观察报关键词:天然气管道中石油大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垄断开始破冰

如果事情发生在一年后的今天,也许大唐故事会有新的转机。如果一切顺利,油气管网公平放开的监管办法,将从明年起实施。

这是漫长博弈后的第一次破冰。

一位发改委顾问专家称,每次涉及到出台石油法律法规的时候,发改委都会召集专家组讨论,只要涉及理顺天然气价格、管道独立,便成为讨论焦点。

2010年,发改委曾讨论将中石油管道拆分独立,但因为中石油反对不了了之。“风向”从今年下半年扭转。

8月以来,中石油爆发腐败窝案,原国资委主任、原中石油集团董事长蒋洁敏以及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原副总经理李华林等高管相继落马。

9月份,发改委多次召集石油公司的代表开会,讨论油气管网独立的可能性。“此时来自中石油的代表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强势。”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今年10月17日和24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两次与国家能源局、商务部就有关石油天然气领域的放开等问题进行座谈。石油业商会代表着我国众多的民营石油企业。

石油业商会有关人士称,在17日的座谈会上,关于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领域的多数诉求均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回应,但对是否放开油气管网运营,参会官员仅表示:“这不是能源局一个部门能够决定的事情,还需要很多工作要做”。

10月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悄然下发征求意见。除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外,大唐集团、中国石化联合会、华润燃气、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等都拿到了这份文件。

监管办法拟议的实施日期是2014年1月1日,由能源局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监管相关工作。这份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是,作为油气管网运营企业的“三桶油”,尤其是中石油,应按照一定排序无歧视对第三方开放管道设施。

意见稿提出,上下游用户可以合理向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出开放申请,后者需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入的答复意见,不同意则要说明理由。

“谈开放、谈拆分已经很多次了,都没有结果。像这样下发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实属第一次。”中石油内部人士说。

某燃气公司高管称,民营燃气企业被纳入征求意见范围,让业界看到了主管部门公平开放油气管网的决心。不过,参与过意见稿讨论的石油专家称,监管办法并不是完全“无歧视”,而是以一定排序的“无歧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仍然能够优先使用。

由于受油源和气源限制,下游外资和民营公司一直对参与到管道的中上游十分感兴趣。上述不愿具名的燃气公司高管称,对民营燃气公司而言,考虑较多的是以后能不能参与进去。

尽管征求意见稿提出油气管网要公平开放,但油气管网的运营权依旧把握在“三桶油”手中,其他企业很难具有话语权。港华燃气高级副总裁杨松坤说:“港华的专长是做下游,但如果有机会参与到中上游去,还是会很有兴趣的。但这要看下一步(政策)怎么走。”

独立方案待定

杨松坤等待的“下一步”,或将是油气管网从石油公司中分拆独立出来,彻底打破垄断局面。

一位能源局官员告诉经济观察报,油气管网的放开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管网设施对社会资源放开;二是放开管网运营。“管网资源放开意见稿中已提出,但让民营资本参与管道的运营则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10月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改革方案中提出,“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并建立对油气管网的政府监管制度”。“383方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担纲撰写,核心内容包括“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

据悉,有关管道分拆独立的方案尚在讨论中,未形成最终议案。不过接近发改委的人士称,大方向基本确定,即借鉴欧美经验,在石油公司之外成立国家管道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运营。

对于管道分拆,还曾有过相对保守的“过渡”方案,即在管道独立的时候不涉及产权更迭,管道板块业务依旧保留在中石油内,但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平准入机制。“就像坐火车一样,只要买票了,谁都可以上车。”一位发改委顾问专家称。

中石油人士称,可能的方式是采取项目制的方式。譬如,西气东输一、二、三线各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来运营管理。另外一种可能的方式是按地区运营。譬如,在国家管道公司下面成立各个省市公司来管理运营。“但两种方式都有弊端。按地区运营,各省市容易扯皮,每个省都希望得到更多的气,于是可能上报比实际需求更多的气。”接近发改委人士说。

不过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能源局官员表示,管道独立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接近发改委的人士也称,目前正处于用气高峰期,为了不影响天然气供应,决策部门短期内不会将管道独立提上讨论议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管道查看更多>中石油查看更多>大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