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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我国大型风电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全文)

2014-01-14 14:33来源:中国风能产业网关键词:风电产业风电装机风电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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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情况

(1)核准情况

截止2013年6月底,全国已累计核准大型风电基地项目10个,核准容量1600万千瓦。它们是:酒泉基地一期380万千瓦、酒泉基地二期300万千瓦,张家口基地一期135万千瓦,张家口基地二期60万千瓦;承德基地85万千瓦;通辽开鲁基地150万千瓦;包头达茂旗基地160万千瓦;哈密东南部基地200万千瓦;甘肃民勤红沙岗基地100万千瓦,以及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基地30万千瓦。

(2)建成并网情况

截止2013年6月底,全国已累计并网大型风电基地项目7个,并网容量765万千瓦。它们是:酒泉基地一期380万千瓦,张家口基地一期135万千瓦,张家口基地二期50万千瓦;承德基地60万千瓦;通辽开鲁基地90万千瓦;包头达茂旗基地20万千瓦;以及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基地30万千瓦。并网容量占核准容量的47.8%。

4、运行情况

2013年上半年,全国(不含港、澳、台)风电场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030小时,比2012年上半年仅增加40小时。其中,云南风电场平均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384小时,位居全国首位,但比去年同期减少约40小时;新疆自治区风电场平均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207小时,位居全国第二位,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00小时;吉林省风电场平均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仅为835小时,位居全国末位,但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约100小时。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产生的“弃风”限电共损失电量约77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场平均“弃风”率约为10%,比2012年上半年仅下降2个百分点。全国2013年上半年重点省区“弃风”情况见表20。

尽管“三北”地区“弃风”现象比去年同期已有好转,但仍然比较突出。初步估算,三北地区2013年上半年平均“弃风”率约为15%。黑龙江省与河北省2013年上半年由于送出通道建设滞后原因,导致“弃风”率超过20%,高于去年同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和甘肃“弃风”现象比去年同期略有好转,但“弃风”率仍高于11%;云南、宁夏和山西也出现了“弃风”现象。

存在“弃风”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1、风电规划与电网规划不协调

部分地区风电规划项目规模过大,没有与电网规划统筹协调,使得电网规划无法统筹考虑风电的送出,相应的配套的输变电工程难以及时纳入电网规划中。

(四)2013年上半年我国大陆风电机组吊装容量

2013年上半年,我国大陆风电机组新增吊装容量693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新疆自治区、山西省和山东省。新增吊装容量排名前十家制造商的市场份额为68.81%,金风科技排名第一,占有18.47%的市场份额;国电联合动力占有11.69%的市场份额,居第二位;广东明阳、湘电风能和上海电气市场份额排名分别为第三位、第四位和第五位。外资企业中,歌美飒公司的新增市场份额超过了4%,是国内2013年上半年新增市场容量最大的外资企业。2013年上半年,国内市场的主流风电机组机型仍然是1.5MW和2MW,但是2.5MW和3MW功率的机型新增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5MW和6MW风电机组已经进入国内市场。

截止到2013年6月底,中国大陆风电场机组累计吊装容量为7714万千瓦。金风科技累计吊装机组容量为1637万千瓦,位居第一;华锐风电累计吊装机组容量为1298万千瓦,位居第二;国电联合动力累计吊装机组容量为779万千瓦,排名第三。

(五)风电开发企业业绩情况

1、项目核准情况

2013年上半年,国电集团新增核准容量174万千瓦, 继续以累计核准容量2211万千瓦居全国首位;大唐集团新增核准容量75万千瓦,以累计核准容量1421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华能集团新增核准容量33万千瓦,以累计核准容量1360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五大发电集团累计核准容量6263万千瓦,约占全国累计核准容量的54%。

2、机组并网情况

2013年上半年,国电集团新增并网容量140万千瓦, 比2012年同期减少30%,到2011年6月底,国电集团以累计并网容量1440万千瓦继续保持全国风电并网首位;华能集团新增并网容量31万千瓦,以累计并网容量865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大唐集团新增并网容量30万千瓦,以累计并网容量8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五大发电集团累计并网容量3833万千瓦,约占全国并网容量的57%。

2013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速度稳中有降,与2012年上半年比,同期并网容量下降了39%。

(五)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管理文件

1、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2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65号),要求各地更加高度重视风电的消纳和利用,认真分析风电限电原因,尽快消除“弃风”限电;加强资源丰富区域的消纳方案研究,加强风电配套电网建设,做好风电并网服务工作。

2、国家能源局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

2013年3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本次计划总装机容量2872万千瓦,包括491个常规项目(总装机容量2797万千瓦)和4个促进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75万千瓦)。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核准计划另行研究。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2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核准权限由国家发改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权限由国家发改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4、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

2013年5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01号)。要求加强风电产业信息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全国风电产业信息监测体系。

《通知》要求: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各(省区市)和各开发企业的风电建设、并网运行、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汇总形成风电建设统计信息,按季度上报国家能源局;按年度综合评价产业发展形势、面临问题和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于每年初提交上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总体情况的分析报告,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5、国家能源局批准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2013年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复函》(国能综新能【2013】170号)。批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职责是监测和评价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设备制造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为政府加强可再生能源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并为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电网企业、设备制造企业及气象、设计和科研单位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年7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通知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中海油总公司,神华、中煤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公司:

为推动分布式发电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7、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的通知

2013年7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251号 。通知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掌握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以下简称“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着力解决非正常弃风、弃光问题,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青海、宁夏、上海、甘肃、新疆、江苏、广东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消纳情况

监管调研工作。监管调研内容如下: 1、截止2013年6月底,风电、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情况 ; 2、2013年1月至6月,风电、光伏发电弃电情况 ;3、调度机构优先调度风电、光伏发电情况 ; 4、风电、光伏发电电费(补贴)结算情况 。

8、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2013年2月,国家电网公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意见》还指出: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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