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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供电公司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2014-02-10 15:59来源:云南省宣威供电公司作者:刘毅关键词:宣威供电公司合同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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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工作既是防范经营管理风险,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和依据,又是各部门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质量,宣威公司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首先是梳理合同管理适用依据。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主导,依据不同的合同适用于相关法律、行政法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及分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导,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条款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内容确定;二是在合同管理方面,以网、省公司的行业规定为管理依据,至目前,主要规定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法律审查工作指引》《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2013版)》。

其次是保证形式、内容及流程的规范。各承办部门要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信审查开始,从形式上审查其资格资质,结合履约能力的跟踪管理,确保风险的可防可控。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基础数据,保证合同信息完备;在流程管理方面,依据以下管理流程进行管理:

承办人员(起草)→承办部门负责人(核稿)→审查部门(同时审查)→法律事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合同管理员(排版、编号)→印章管理部门(盖章)→(合同履行、归档)。

再次是保证审查会签的及时准确。相关审查会签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2013版)第“5.3.5”项“审查部门一般应于合同承办部门送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毕或反馈修改意见;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审查部门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毕或反馈修改意见”的审查时限规定进行审查合同。

最后要适时加强分析总结。各承办及审查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2013版)规定的职责,做好好承办和审查业务。在合同分类、文本使用、内容约定等方面及时总结,找准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加以改进。

作者: 刘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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