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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落实294亿元解决无电问题 地方电企配套资金缺口难弥合

2014-02-18 09:28来源:中国企业报关键词:电力企业无电人口用电电力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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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电力企业

普感资金筹措难

根据国家政策,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投资比例大致如下:西藏地区国家投资80%、企业出资20%;四川和青海藏区、新疆南疆地区:国家投资50%、企业出资50%;其它地区国家投资20%、企业出资80%。

虽然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筹集方式与农网改造升级类似,但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农网改造升级执行每度电量加收2分钱的农网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却没有任何政策保证还贷渠道。

“294亿元投资资金的落实并不意味着企业自筹资金能顺利到位,我们现在自身经营都存在困难。”文中上述任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无电地区用于建设所需的贷款几乎都还没有着落。目前无电人口所处的地区大多位于老、少、边、穷地区,当地电力企业自身又不具备融资条件,银行信贷评审基本通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靠着集团多方举债实施无电项目。但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筹措资金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如果银行再不给贷款,仅靠集团自身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当地银行不愿意贷款的原因有三:一是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贷款的还款来源是靠企业效益还贷付息,部分地方电力企业自身的效益差,没有还款来源;二是无足够的抵押物,各电力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已用于农网一、二期和农网完善工程贷款质押;三是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差,后期维护管理仍需不断投入。

据了解,面对资金少、贷款难等问题,地方电力企业只能寄希望于总公司或是当地政府。

受访的地方电力企业普遍表示,希望国家参照农网改造政策,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纳入社会用电量每千瓦时2分钱的农网还贷基金统一还贷,以巩固无电地区建设项目已取得的成果。

对于这种状况,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由于无电地区绝大部分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自筹资金难度更大,建议国家将无电地区建设项目国债专项资金投入比例调增至80%,部分地区例如西藏等可以将比例调至100%,同时将贷款部分纳入全省区统贷统还,由“二分钱”还贷基金统一还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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