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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敲开能源“大门”仍需政府实际支持

2014-03-06 09:23来源:新华网关键词:民资能源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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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将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聚焦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一个大方向,至关重要。

毫无疑问,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定位,从原有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到“决定性作用”;将非公有制经济看成和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的总目标……都预示着广大民营企业必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新动力,获得更为充分、更有保障的创业与发展自由,开辟更加广阔的“民有、民富、民享”前景。

而在长期以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能源领域,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也必将进一步加快市场化步伐,激发更大的经济活力。借此契机,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将会在能源领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能源领域更加市场化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制企业改革。此外,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这意味着,今后能源领域将进一步向民营企业放开。能源领域的一些重要环节,包括勘探、开采、市场营销、储备等,民营企业都能够参与。同时,能源领域的国有企业,也不再是铁板一块,允许民资参股、参与国企改革改制,使国有企业成为更加符合现代市场运行规则的现代企业,进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产权制度。

而就整个能源领域而言,则会更多地向混合所有制经济方向发展。在当前一段时间,能源领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还会以国有控股为主,同时引入民间资本,而经营管理机制将会更加灵活多样,从而使能源企业更加具有活力。现在,在新能源领域,很多民营企业非常活跃,民间资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机会,这为我国整个能源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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