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评论正文

环保产业的盛宴: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4-03-21 09:10来源:中国产业网关键词:脱硝脱硫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国务院2013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日前已经明确2014年将出台土壤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这两大领域的行动计划。由此看来,未来几年,环保投资将持续增加,环保执行力度将继续加大,环保产业将得到全方位发展。同时环保产业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环保产业如何在这个大机会面前壮大自己又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贡献呢?

环保产业的大机遇

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国家提出在2015年使环保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环保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提升,环保产业将迎来包括财税政策、资本市场准入政策在内的行业政策利好,吸引更多的资本和投资进入环境保护领域。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部去年底完成了对中国环保产业的调查,是继2004年之后做的第四次中国环保产业的调查。调查显示,到2012年,中国的环保产业从业单位是2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了319万。反映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的三个主要指标:环境产品年均增加超过30%,环境服务业年均增加超过28%,资源回收利用年均增长超过14%。综合起来,中国环保产业从2004年到现在,年均增长超过了20%。

中国的环保产业之所以能有如此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得益于近年来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目前,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处于逐渐深化的阶段,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十八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同时指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此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行动纲领。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国家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脱硫脱硝、除尘构成中国大气污染治理产业三大重要板块,其中脱硝产业规模最大,预计市场总规模近800亿元。脱硝市场仍然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未来2~3年仍是高速发展期,预计市场规模近千亿元。除尘方面则是新建、改造并重,电力、钢铁是重点,2014年新标准实施前夕将迎来发展新潮,预计市场规模近600亿元。

污水处理方面,预计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将不低于90%,我国污水处理业务市场空间广阔。“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市场重点仍在城市,重心将逐步移向县镇,中部地区相关市场将全部处于成长期。针对管网建设滞后、维护能力差、监测不足的现状,相关投资力度将加大。预计“十二五”期间管网投资2443亿元,占污水和再生利用设施总投资的59%。

同时,国务院提出要推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也是环境产业转型的里程碑。只有环境服务的范围拓宽,环保产业才有可能成为支柱产业,才会真正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政府将公共服务的市场让给社会是环保产业向综合服务转型的标志。今后一系列支持政府更宽的公共服务的政策能够落地,包括税收、信贷政策、企业上市更多公共服务公司能够脱颖而出,带动下游的发展,最终带动行业成为支柱。

一些专家认为中国的环境拐点尚未来临,未来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会更加重视,这意味着环保产业的发展将处于高速成长期。而环境拐点的到来往往伴随着环保投资的高峰期,是环保相关建设、设备和工程施工市场最旺盛的阶段。

环境保护制度构建将完成

环保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政府政策、创新技术等方面的支持。2014年“两会”过后我国在环保立法等方面将有所加强,完成环境保护制度的构建。

从西方国家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治污经验和历程看,完善的环境立法和严格的环境执法是改善生态环境的终极力量。我国环境立法势在必行。吴晓青表示,《土壤环境保护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目前已形成初稿。这就意味着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保等主要领域将做到有法可依。

很多专家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未来要开征“环境税”,用税收杠杠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环境税并没有统一的概念,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由于是针对某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来征收的,“谁污染,谁付费”,原理上可以通过税率调节刺激污染企业减少排放,降低成本。

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的依据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排污费征管上设计了类似于税收征管的制度,但是由于排污费不具备税收特有的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使得实际征收过程中举证责任倒置、征收率不足、协商收费等问题凸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