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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监管难“给力” 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待出台

2014-03-26 09:11来源:中国能源报 记者:赵唯关键词:环保部门环保体制改革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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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雾霾天气的肆虐,环境污染问题已成国人心患。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显然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环保体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职能调整等多个问题,将先从顶层设计做起,目前顶层设计有待出台。”此前,周生贤曾力推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执法,引发了业界种种猜想,备受关注的环保体制改革正蓄势待发。

环保部门监管难“给力”

据了解,环境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部门职责不清,是目前制约我国污染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李江涛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环境管理体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权力与责任不对称。

据了解,我国环保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常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外部因素制约,导致权利与责任严重不对等,出现了一些“不敢管”、“不敢罚”、“不敢报”的尴尬局面。

2013年1月,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曾因违反“三同时”(环保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被环保部临时叫停,并处以10万元罚款。据媒体报道,当时该项目实际并未全部停产。3个月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翟桂武对外表示,该项目已复产。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一些环保部门面对央企国企时不敢作为,即使开出了处罚也没有严格执行。一些地方环保局对上级甚至国家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政策在执行上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政策执行缩水严重。

据了解,由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地方环保部门面对当地纳税大户的一些污染企业,不得不做出让步。

“我国环保体制监管分散,九龙治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宋枫博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环保监管体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人事不独立,地方环保局的任命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地方政府又要做业绩。”

朱列玉也指出,目前环保部门采用属地化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掌管着环保部门的人事权、财政权,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地方保护主义是环境治理的拦路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搞“挂牌保护”。此时,如果环保部门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就容易得罪当地领导,环保局长也会因此而丢“乌纱帽”,环保部门则可能被克扣、停拨办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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