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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0日,湖南省正式颁布实施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排污权的取得、交易、资金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从《办法》发布之日起,湖南省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从长沙、株洲、湘潭3市扩大到了衡阳、郴州、永州、岳阳、娄底等沿湘江全部8市的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全省范围内的火电、钢铁企业。
而从2015年1月1日起,排污权交易将在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
对于走过6年历程的湖南省排污权交易试点来说,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排污权交易取得哪些成果?
6年多时间里,湖南排污权交易机构网络基本形成,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策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如果把排污权交易机制比作一支杠杆,对于湖南省来说,它撬开了全省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大门。
从2009年开始,在国家支持下,湖南省环保、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配合,积极申报和筹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试点初期的湖南,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新建项目多,排污权指标需求量大。供需两旺的市场趋势,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早在2008年底,湖南就在省会长沙市先期试水排污权交易。10余家企业参加了交易所首场排污权拍卖会,52吨COD(化学需氧量)和261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成功拍卖,为湖南省全面试点积累了经验。
2011年4月,湖南省在经过多年试水后,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这次试点一开局就迎来了开门红:长沙电厂、株洲电厂、株洲冶炼集团分别与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二氧化硫交易额达到2250万元。
湖南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几家企业所在的长株潭区域是湖南省核心地区,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环境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效应日益凸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已不宜再上马化工、石化、火电、钢铁、有色、医药、造纸、食品、建材等“两高一资”企业。
“选择在长株潭的这9个行业推行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制约重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不但加速淘汰了落后产能,为高新技术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也优化了经济环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这位负责人表示。
特别是长沙电厂、株洲电厂等企业,通过积极淘汰小机组等落后产能,减排效果明显。
排污权有偿使用,让企业自觉治理污染,从这个意义上说,排污权交易催生了治污新动力。
2012年7月,湖南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湖南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历史由此翻开新的一页。
截至2013年底,湖南已完成试点范围内1104家企业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其中990家企业已经缴纳有偿使用费,缴费企业比率为89.7%,累计缴费4674.7万元。全省共完成市场交易145笔、交易金额4508万元,交易COD1435吨、二氧化硫10606吨。
从2013年底开始,湖南省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对沿湘江流域8市范围的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全省范围内的火电、钢铁企业全部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交易因子在COD和二氧化硫基础上,增加氨氮、氮氧化物、铅、镉、砷。
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
6年多的时间,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取得了一系列系列成果,不但机构网络基本形成,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策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何要开展排污权指标回购?
借助市场化机制向企业回购指标,有助于增强企业参与治污的积极性,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收购醴陵泰宇瓷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143吨,支付收购资金85.8万元。”
这是自2011年湖南省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之后,正式签订的第一单排污权指标回购合同。湖南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以6000元/吨的价格,收购了醴陵泰宇瓷业有限公司减排富余的二氧化硫指标143吨,湖南省排污权指标回购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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