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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附全文)

2014-05-05 09: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补贴海上风电补贴可再生能源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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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已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审核意见。项目评审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本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二)项目是否对推动本市新能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项目是否对促进本市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具有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四)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五)按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结果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每年5月、11月底前对年度新增奖励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抄送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市电力公司。

列入目录的项目从下一个季度开始享受奖励。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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