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评论正文

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亟待加强

2014-05-20 11:57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林艳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环境土壤修复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的建议

针对当前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一、强化评估管理部门职能。

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是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涉及土壤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数据分析、土壤环境质量分级认定等多个环节,专业性强。笔者建议,将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归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其他分管部门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为防止地方政府出于绩效考核的压力而对环保部门的评估结果施压,评估结果直接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另外,采取政府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模式。上一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土壤污染防治成效以当年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为准,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评判标准。在政绩考核模式中,要逐步引进公众评议模式,畅通信息对流机制,评议的信息公开内容不仅仅要在内部刊物、媒体上公布,还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这样才能真正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政府的回应性。

二、提高评估机构能力。

目前,我国各地行政管理部门下设的机构同样具有土壤检测资质,其职权的行使直接听命于上级机关,不利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评估结果直接反映一地土壤污染状况,必须确保其真实性、科学性。因此,笔者建议,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技术层面的工作应由行政系统外的研究所、专业检测公司等机构承担。

三、理顺评估程序。

在启动程序阶段,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的启动程序因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对土壤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有污染可能的城乡土壤,县级环保部门应及时、主动进行调查评估,并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管制污染源、调查环境污染情形;对于污染场地的评估,污染场地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利用方式变更申请材料前,向县级环保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再由环保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前者,环保部门是自发启动评估程序;后者,由污染场地责任人启动评估程序。评估过程分为初步调查评估、安全评估、土壤环境质量分级认定3个阶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查看更多>土壤环境查看更多>土壤修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