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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潘自强:内陆核电站是安全的

2014-05-22 09:40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关键词:内陆核电放射性废物放射性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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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的安全性分析

福岛核事故的影响

核电选址本无沿海和内陆之分,取决于电力需求、厂址地质水文和环境等因素 。

世界上,约有一半以上核电是内陆厂址 ,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建有21个核电厂,还拟建5个核电厂。

福岛核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它产生的废水近20万立方米,固体废物约1000万立方米。但是,它对人和生物的影响,应该说是有限的。

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委员会2013年呈联大的报告,福岛核事故放射性物质释放量为:排入大气的,碘-131是100~500PBq,铯-137是6~20PBq;液体释放量,碘-131是大气排放的10%,铯-137是大气排放的5%。现在仍有低水平液体排放。对健康的影响是:12名工作人员的甲状腺风险增加了;160名所受剂量超过100mSv的工作人员,癌症风险增加,但难于察觉。

我国内陆核电厂考虑的主要安全要素

核电厂抗震能力较强,抗洪能力是研究的重点。我国内陆厂址具备较为稳定的地质结构,基本可以排除大规模地震发生的可能性。福岛不远处的女川核电厂能够在大灾难中保持安全状态,表明核电厂的抗震能力存在较大裕量。福岛核事故的发生,表明相对于抵御地震的能力而言,核电厂设计抵御水淹的能力不足。

内陆核电所需要考虑的安全要素是:洪水、溃坝、泥石流、堰塞湖等外部事件;气象条件及人类活动,引起河流流量、水文等变化;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下游饮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影响,尤其累积效应的影响;假想核事故的放射性废水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

洪水不对内陆核电厂构成安全威胁。我国核电厂设计基准洪水位选取与三峡电站校核基准相当,既考虑了基于确定论的最大基准洪水位,也考虑了基于概率论的“万年一遇”洪水。研究表明,核设施的洪水计算方法与水利设施提出的“万年重现期”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当。

在核电厂设计基准中还考虑了洪水和溃坝叠加。目前我国内陆核电考虑了10种洪水事件,其中包含了4种组合,包括最大洪水与溃坝效应的叠加。堰塞湖不足以威胁现有内陆核电厂址。对核电厂址的评估结果表明,我国内陆核电厂址均处于地质稳定地区,厂址附近不存在地震带,不具备发生堰塞湖而影响安全的条件。

干旱不构成内陆核电厂的安全威胁。干旱属于一个缓发的自然现象,并非突发事件。营运单位和监管部门有足够的决策和应对时间。

内陆核电厂的用水安全有保障。根据国外经验,保持核电厂取水量低于河流径流量的10%是可以接受的。当前,我国内陆核电厂均能满足此项要求。

原标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潘自强:内陆核电站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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