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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2014-05-27 14:53来源:天津市环保局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水污染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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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处置

3.1接报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市政府、环保部下达的,区、县环保局求助的,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举报的及其它途径获悉的环境应急信息。

3.2调查核实

接到环境应急信息后,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协调事发地区、县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先期调查、核实及环境应急监测;经区、县环保局初步研判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局各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再次核实。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信息报告

3.3.1经现场调查组、现场监测组核实已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经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文件资料组按照环保部及我市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环保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3.2当收到区、县环保局报送的已发生一般或未构成等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视情况确定是否向市政府和环保部报告。

3.3.3局应急指挥部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书面报告由应急中心负责编制,局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经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报送。

3.4先期处置

3.4.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开展救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及其进入外环境的途径,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

3.4.2各区、县环保局应要求有关部门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避免污染物向外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灾害发生;组织环境应急监测;随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3.4.3现场调查组、现场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尽可能了解事故现场及其周边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环境应急监测。

3.5启动响应

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经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市环保局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在国家有关应急机构或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协调、督促环保系统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局应急指挥部相关执行机构及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对。

3.6应对

根据现场情况,局应急指挥部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应对工作:

(1)现场调查组开展污染源调查,查实污染源头,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危害扩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现场周边的企业加大排查和监管的力度和频次。

(2)现场监测组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布点、采样分析化验工作;根据事件发展及时调整和优化监测方案,为全面掌握污染情况提供技术支持。

(3)污染控制指导组:组织现场专家组结合气象条件、周边地形等从大气和水的环境安全防护方面预测环境事故影响范围,提出相应准备或防控措施;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防护、无害化处理、污染控制等方面以专业角度提出处置建议;对事件所在地区县环保局就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提出行政管理要求。

(4)新闻宣传组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5)配合其它牵头部门妥善应对事件,做好市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3.7响应级别的调整

当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范围扩大或得到有效控制,局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级别进行调整。

3.8响应终止

在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及市政府决定宣布响应终止。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应急跟踪监测。

3.9评估总结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评估,并形成调查报告,经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各区、县政府启动相关预案,组织环境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及终止。

原标题:关于印发《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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