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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4-05-30 09:36来源:青海省环保厅关键词:污染物减排脱硫脱硝脱硝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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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减排工程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

1、实施工程减排项目41项,可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743吨。以加快和提高36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能力为重点,完成1181吨的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详见附表3);通过对5家工业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治理及循环利用,可完成562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详见附表4)。

2、实施结构减排项目1项,可完成37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详见附表5)。

3、实施农业减排项目31项,通过实施沼气工程、沼渣、沼液全部资源化农田利用,提高化学需氧量去除率,可完成471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详见附表11)。

通过实施73项(其中农业31项)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51吨。

(二)氨氮

1、实施工程减排项目39项,可完成氨氮削减量252吨。以加快和提高36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能力为重点,完成223吨的氨氮削减任务(详见附表3);通过对3家工业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治理及循环利用,可完成29吨氨氮削减任务(详见附表4)。

2、实施结构减排项目1项,可完成2吨氨氮削减任务(详见附表5)。

3、实施农业减排项目31项,通过实施沼气工程,沼渣、沼液全部资源化农田利用,提高氨氮去除率,可完成41吨氨氮削减任务(详见附表11)。

通过实施71项(其中农业31项)氨氮减排项目,预计可削减氨氮排放量295吨。

(三)二氧化硫

1、实施工程减排项目28项,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898吨。其中: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项目4项,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6200吨(详见附表6);9项非电企业通过工程治理,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5600吨(详见附表7);15项非电企业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项目,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98吨(详见附表8)。

2、实施结构减排项目5项,通过淘汰机立窑、硅铁矿热炉等落后产能,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52吨(详见附表9)。

通过实施33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2750吨。

(四)氮氧化物

1、实施电力工程减排项目4项,预计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600吨(详见附表6)。

2、实施非电水泥脱硝工程减排项目10项,预计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250吨(详见附表7)。

3、实施结构减排项目4项,通过淘汰机立窑、硅铁矿热炉等落后产能,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507吨(详见附表9)。

4、实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3万辆(详见附表10),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500吨。

通过实施18项氮氧化物减排项目,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3万辆,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1857吨。

通过狠抓上述工程减排、结构减排措施,2014年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251吨、削减氨氮295吨、削减二氧化硫12750吨、削减氮氧化物11857吨。

六、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预测的可达性

1、化学需氧量、氨氮可达性

2014年,在确保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标技改工程有效发挥除磷脱氮功效,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加大污水收集能力,新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新投运的工业治理工程如期完成,结构关停项目落实到位,尤其是农业减排项目如期完成的前提下,可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2251吨、氨氮削减量295吨,在工程措施的保证下,可实现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增长3%的目标。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性

2014年,在确保已建成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大西部矿业唐湖电力分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供热中心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监管,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宁北铝电脱硫设施旁路封堵工程的顺利实施,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炭素回转窑烟气脱硫工程发挥减排效益的前提下,可削减量二氧化硫12750吨;在确保已建成的水泥企业烟气脱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工程、新建的民和祁连山等11条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如期发挥减排效益、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国Ⅳ标准油品供应,提高油品品质,在确保工程治理、结构减排和黄标车淘汰任务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可削减氮氧化物11857吨,可实现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增长5%和2%的目标。

(二)不确定因素分析

1、对计划中各工程项目减排量的测算,都是基于计划项目如期完成并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及扩能增效的前提下,并且GDP、煤炭消耗量、人口增长率等不超过预期值。

2、通过加强对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钢铁、水泥、石化行业等纳入全口径核算范围的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以防被倒扣减排量和监测监察系数,保证减排量得到认可。

3、计划中,燃煤电厂脱硫设施项目二氧化硫减排量占工程计划任务的48.63%,非电企业脱硫工程治理项目二氧化硫减排量占工程计划任务的43.92%,两者所占比重举足轻重,脱硫设施正常运转和减排效益稳定发挥对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至关重要。城镇污水处理厂、农业源减排项目是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工程减排的重要保障措施,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181吨、氨氮减排量223吨,分别占工程计划任务的52.47%、75.60%;农业治理项目化学需氧量减排量471吨、氨氮减排量41吨,分别占工程计划任务的20.92%、13.90%。因此,提标技改、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农业治理项目按期完成和减排效益的有效发挥,是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的关键。计划中,火电厂氮氧化物减排量占工程计划任务的38.80%,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量占工程计划任务的29.52%,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占计划任务的27.41%,确保火电厂、水泥企业烟气脱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强化环保标志管理,全面落实国Ⅳ油品供应,提高机动车检测率和标志发放率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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