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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电力体制改革

2014-06-06 09:16来源:《南风窗》杂志作者:谭保罗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大用户直购电阶梯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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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分拆式改革,其实属于“避重就轻”,它固然平衡了各方利益,但随着拆分后的利益主体不断“做大做强”,利益纠葛将更加复杂,下一步的改革会更难。

若非近期能源系统爆发的反腐风暴,电力体制改革几乎被人遗忘。

2002年,国家正式启动了电力体制改革,但当年设定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任务在完成了第一步后,便不了了之。批评者认为,“厂网分开”是最容易的一步,缺乏后面“三步”的电力改革非但不能改出“电力市场”,反倒只能改出了更多的“副部级”官员。

实际上,从改革难度上来讲,由于复杂的历史因素,电力系统的“硬骨头”比金融系统还要多。此外,金融改革事关老百姓资产升贬,社会呼声高,推动力也大,而电改则略显落寞,国有电力集团的“糊涂账”也长期少人关注。

但随着经济增速下行,事关企业生产和运营成本的资源品改革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与此同时,继铁路和石油部门之后,“打老虎”的反腐也逐渐转向电力部门。于是,电改再次成为改革呼声的集聚之处。

从改革路径来看,除原定的“厂网分开”任务和后续的“阶梯电价”改革之外,改革并无实质性推进。但值得注意的是,当遇到经济疲软,投资不足,地方政府便会间歇性地推动“直购电”试点。目前,“直购电”再次成为各地热推的试点,但这并非电改的正途。

地方利益的盘算

每月数百元的电费流水单,无法唤起普通人对电改的兴趣,但工业企业及其背后的地方政府则不会这么想。

继2010年地方“直购电”试点被中央部委叫停之后,2014年四五月份,山东、云南等省再次掀起“直购电”试点热。按照“山东版”试点方案,该省交易额度为1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用电量2%。云南省则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将其列为电改试点省的建议,其改革重点也是“直购电”,目前,该省正积极牵线发电厂和企业。

除山东和云南外,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都在今年上半年启动了“直购电”试点。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的试点额度都确定在全年用电量的2%左右,也就是说,试点交易量对现有供电结构影响很小。

“直购电”试点,区别于目前我国主流的电网“统购包销”供电模式。后者是指发电企业把电“卖”给电网,然后电网分配并“转卖”用电企业,电网赚取其中销售差价。而“直购电”则是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直接议价交易,无需电网“统购包销”,电网仅作为输配电的物理通道,收取“过网费”。

“直购电本是个国际通行做法,但到了我们这里却变成了改革。”著名能源专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无奈地说。

“直购电”的经济效应明显。一般而言,通过“直购电”交易,用电企业的每千瓦时的电费可降低1至5分,即便按节约1分钱的成本计算,也可能为相关的试点省市带去上亿“收益”。参与试点的少数用电企业,每年节约的成本从几百万到千万不等。

热衷于“直购电”试点的地方主要是两类:一类是用电大省、一类是发电大省,前者以山东、江苏等东部工业大省为代表,后者以云南、贵州、广西等中西部地区为典型。“直购电有利于本地国企,也是对外招商的砝码。”一位长期跟踪电改的能源分析师对记者如是说。

原标题:反腐风暴中再看电力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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