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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污染宣战”,这是今天“6˙5”世界环境日中国的主题。在蓝天越来越少、雾霾天越来越多的中国,“向污染宣战”的寓意不言而喻:治理污染已成为中国政府和民众共同打响的一场攻坚战。
在这场全民皆“兵”的战役里,有一支队伍异军突起,发展迅猛,从世界潮流来看,他们势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向污染宣战”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那就是以促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即环保NGO。
但鲜为人知的是,这些影响力日益壮大的环保NGO,尤其是民间环保NGO大多势单力薄,深陷合法身份缺失、资金周转紧张等困境。如何让中国土生土长的草根NGO获得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仍是一个亟待破解的命题。
环保NGO在行动
环保NGO可以说是中国“向污染宣战”的最早践行者。
经历了高歌猛进的前20年改革开放之后,一些有志之士率先意识到这种粗放发展模式对环境所带来的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决心和一些志同道合者倾其全力做环保工作。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等一批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相继成立。
以自然之友为例,自然之友是一家于1994年注册、2010在北京市朝阳区登记的中国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由梁启超之孙梁从诫发起创立,其初衷是致力于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其使命是“建设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让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并转化成自觉的行动”。
自此环保NGO这个舶来品开始在中国扎根,并成长为发展最快、数量最多的非政府组织。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已有6816个,生态环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065个,环保民间组织共计7881个。
38.8%,这是环保NGO从2007年到2012年5年内平均的增长率。组织数量在增多,成员队伍在壮大,其影响力也呈几何增长:从藏羚羊保护、首钢的搬迁再到怒江水电、松花江水利等一系列重大水利工程的动工、延迟甚至停工,这一系列重大环保事件无不被深深打上环保NGO的烙印。
著名的教育学者杨东平就曾坦言,比起推动教育改革的工作,这十余年环保NGO产生的现实影响是明显的。
环保NGO在国家环境保护发展中所起到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重大环保事件中以及对政府、企业违法问题的监督上所展现出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备受肯定和关注。环保NGO渐渐得到中国民众的认可,被认为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种有效的形式。
据业内人士分析,环保NGO成立初期主要通过舆论来影响政府决策和民众的认知。比如2000年针对都江堰杨柳湖危害生态的水利工程,短短两个月内曾出现了180篇新闻报道,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工程随后被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张学忠叫停。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与时俱进,法律渐成为环保NGO监督政府、企业和个人的重要利器,而这种形式也得到了决策层的认可,并以法律的形式给予了授权。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有史上最严格之称的环保法修订案。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首次确立赋予“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以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部分环保组织被赋予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新环保法最大的亮点之一,被解读为中国环保NGO春天来临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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