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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9月1日施行(全文)

2014-06-23 10: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厂火力发电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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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资料性附录)烟气治理设施常见故障的处理

D.1烟气脱硝设施故障处理及措施

a.脱硝设施故障发生时,应按规程规定正确处理,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b.应正确判断和处理故障,防止故障扩大,限制故障范围或消除故障原因,恢复设施运行。在设施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危害人身、设备安全时,应按临时停运处理。

c.在电源故障情况下,应确认挡板门、阀门状态,查明原因及时恢复电源。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应按临时停运处理。

d.故障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所采取的措施等做好记录,并按照DL558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从中吸取教训。

e.当发生本规范没有列举的其他故障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采取对策,迅速处理。首先保证蒸发器停运,中断喷氨。具体操作内容及步骤应根据电厂的系统实际情况和运行规程中规定灵活处理。

f.故障处理对策见表D.1-1。

g.应制定催化剂受潮、进入有油雾或易燃物及火警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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